北京晨報:電話標注騷擾 運營商不能沒表示

卞廣春

2016年08月31日09:33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電話標注騷擾 運營商不能沒表示

  電信運營商守土有責,改進服務,維護手機用戶的合法權益,騷擾、詐騙行為就很難成功,普通群眾受到損害的幾率將大大減小。

  滴滴滴……伴隨電話鈴聲響起,用戶李女士看到自己的手機已自動將來電號碼一欄顯示為“騷擾電話”。手機中安裝了相關軟件,對於已經有過舉報的電話可以有個提示。有的電話打過來,顯示被標注了三四百次甚至成千上萬次的騷擾電話,為什麼這些電話還能打?多位專家說,在不能判定詐騙性質,或者沒有接到相關部門對於該號碼涉嫌違法違紀的關停通告,運營商並沒有權利擅自停止服務。(8月30日《北京青年報》)

  電信詐騙始於騷擾。已經被用戶標注了成千上萬次的騷擾電話,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電信運營商即使沒有權力關停,卻也不應毫無表示。電信運營商隻顧賺錢,不顧絕大多數被服務者的感受和合法權益,也暴露出了目前監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証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電信運營商應有法定責任與義務在保証用戶人身、財產安全方面有所作為,也有條件分析判斷騷擾、詐騙電話。普通市民的手機能標注並識別騷擾、詐騙、銷售等電話,電信運營商比市民更有便利的條件和技術優勢,也可以利用大數據或用戶的標注信息,對騷擾、詐騙電話,予以揭示或提醒。

  電信運營商守土有責,改進服務,維護手機用戶的合法權益,騷擾、詐騙行為就很難成功,普通群眾受到損害的幾率將大大減小。

  因此,對騷擾、詐騙電話,電信運營商不能置身事外。比如,對詐騙電話可以這樣提醒用戶:對方已經被×××位手機用戶標注為“詐騙電話”,請您謹慎處理其信息或電話,避免權益受到侵犯。這樣,並沒有強制關停涉嫌詐騙的電話,而是基於公眾的標注和判斷,電信運營商就不會吃官司﹔提醒有助於更多市民分辨真假,警惕和提防詐騙,避免因為手忙腳亂,一步步陷入錢財被轉移走的困境。

  再者,職能部門應督促和規范電信運營商的經營活動,在保障用戶權益方面作出積極努力,應對電信騷擾、詐騙行為。這看起來加大了電信營運商的負擔,可不這麼做,市民的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証,電信詐騙難以杜絕,也有損電信行業的形象和信譽,監管部門也難逃質疑。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