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乘航班”的拉黑力度能否再大些?

司馬童

2016年08月03日15: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國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並公開征求意見。其中,針對近些年頻發的游客不文明行為、出游安全、不合理低價等問題均作出了相應規定。條例規定,我國游客在出游過程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的,有關方面除在征信系統中記錄外,還可採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游、邊境旅游、參加團隊旅游、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8月2日《京華時報》)

國家旅游局此次對《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兩部行政法規進行合並修訂,形成新的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無疑是貫徹落實《旅游法》,適應旅游形勢不斷變化的一種務實應對和作為。這當中,比起以往對處罰不文明游客的泛泛而談,新規中關於限制出游、乘坐航班等懲戒內容更顯明確與細化。可見,呼吁多年的旅游黑名單制度,將不再是“狼來了”,而是“真來了”。

文明旅游、規范出行,不僅僅有利於維護旅游秩序、保障旅游質量,在出境出國游蔚然成風的現實下,更是提升國人旅游形象和美譽度的重要支撐。不過,正如凡事難以一蹴而就,假如對於一些人在文明素質、旅游素養上的丑陋表現,不能給予一種“剔骨療傷”式的重典施治,要想潛移默化地使之回到正軌,就缺乏立竿見影的顯著“療效”。由此我想,要讓旅游黑名單制度帶來足夠警醒、產生強大震懾,不妨考慮將“限乘航班”當作一種標配的制裁與處罰。

應該說,對於旅游黑名單的警示和引導作用,有不少聲音仍覺得“說來容易做來難”。國家旅游局、民航等相關部門此前都出台了關於不文明游客的懲戒措施,乘坐航班方面還可以和民航部門的名單進行聯動,但限制出游方面,旅游主管部門隻能通過告知旅行社的方式來執行。這就說明,要是沒有一種聯動把關、源頭管控的約束利器,在有些人眼裡,旅游黑名單未必不會成為一種“沒牙的老虎”。

若將“限乘航班”作為旅游黑名單的標配重拳,其好處不言而喻。一則,時下人們通過“打飛的”出游已是尋常之事,假如規定上了旅游黑名單的都要被“限乘航班”,這劑文明旅游的“預防針”,就真正打在了某些人的“思想穴位”上﹔再則,根據不文明出游行為的程度與性質不同,“限乘航班”的處罰時間也可有長有短,這便能夠做到區別情況、分類施治﹔還有,這樣一來,旅行社方面也會提醒下單顧客,若因上了黑名單而無法登機,隻能是后果自負了。

顯然,旅游黑名單適不適宜將“限乘航班”作標配,現在正是一個好時機。國家旅游局剛剛公布的《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已然引起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媒體報道和網絡輿情的熱議發酵,自然也會折射出對“限乘航班”的民意反饋。我覺得,在文明旅游、文明出國的眾所期待下,很多人早已對“一粒老鼠屎毀了一鍋粥”感到深惡痛絕,那麼對不文明旅游者施以“一票否決”,讓“限乘航班”來教育其好自為之,相信也不難迅速形成共識。

旅游黑名單莫成“旅游嚇名單”。要使不文明旅游行為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那在規則的審議與制定中,像“限乘航班”這樣的拉黑力度,真的不妨再多加碼地狠些與重些。要知道,現實之中,旅游文明同樣不乏“近墨者黑”的現象,隻有讓漠視素養、不守規則者處處碰壁、時時受“限”,好的自律、優的氣度、美的形象,才會越發成為一種旅游常態。

(責編:王倩、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