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评:原省部级贪官李文喜落马敲响的警钟
近日,72岁的李文喜再度出现在镜头前,低垂着头、认罪悔罪。李文喜曾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被查是在2021年1月25日,被查时71岁,是2021年落马的第一个原省部级干部。
中纪委通报称,李文喜“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检察院起诉,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敛财的数额高达5.46亿元。平均计算,每年敛财超过3200万元,日均敛财8万余元,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
这也是一个令人痛惜的案例。2002年5月,李文喜成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两年之后,54岁的李文喜收了第一笔钱,自此无法自拔,直至2021年1月被查前仍不收手。如果不是欲壑难填,古稀之年的李文喜本该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但他此刻却只能困守囚室,等待法律的裁决。
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泉之鱼,死于芳饵。一些贪腐官员沉湎“美食”“芳饵”,甘于被“围猎”,从被动接受“要我贪”,到主动伸手“我要贪”,终至踏上身败名裂的不归路。因为缺少对人民、组织、法纪应有的敬畏,少数人转而拜倒在金钱脚下,以致于在贪腐之路上越滑越远,最终堕入无底深渊。
关于贪得无厌之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有直白的描述:“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一首《好了歌》,唱尽人间百态,但至今仍有人毫不顾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劝诫,不惜以身家性命和家庭幸福为代价,以飞蛾扑火之姿铤而走险。包括李文喜在内,诸多落马贪官一次又一次演绎了这样的悲剧。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腐败之恶,不仅祸国殃民,更是对个人和家庭的毁灭性打击。“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纵观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莫不肇始于信仰的坍塌,初心使命的丧失。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将浩然正气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既是一种个人素养,更应该成为一种行为准则——“正己”才能“正他”,“律己”然后“律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能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才能坚持正确的权力观,让党员干部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确保权力不会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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