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用司法之手保护好老年人权益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在推动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中,司法不可缺位。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配套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这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生动实践,为今后的涉老审判执行提供有力指引。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有关部门预测,“十四五”时期,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必须为他们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真正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例如《意见》提出,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加强老年人劳动权益保护,促进老有所为;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借用“以房养老”之名实施的“套路贷”,依法严惩消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需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为此,《意见》提出,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这些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平公正,让老年人能够真正“吃不愁、病不忧、孤不独、乐有伴”。
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会让老年人感受到更多司法温暖。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第一个就是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传达了坚决向家庭暴力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第二个案例则是坚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和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变更监护人,充分保障了“失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例选取出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代表性和参考价值,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需久久为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定能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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