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三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现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此次单独开展骚扰电话的专项整治,而没有将骚扰短信纳入,是因为相对来说,骚扰电话的治理更加困难。从技术上讲,垃圾短信靠文字识别不难,可以在发送过程中进行过滤,所以三年前就出台过《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但骚扰电话涉及到语音识别,技术难度要高很多,而且很多骚扰电话的拨打者,往往是为了推销服务,要明确区分骚扰和推销很难。
所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部门相当广。比如让很多人头疼的售房租房骚扰电话,《方案》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此外,金融类、医疗类和旅游类等等,也都有对相应的部门协作要求,这些治理都是指向源头,也即拨打者。
不过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是营销还是恶意骚扰,最终都是以运营商为中介,使用其提供的通信服务,因此在源头治理上,运营商的责任也是最大的。
在垃圾短信的治理中,三大运营商就曾多次被媒体发现靠垃圾短信获利,这种放任态度屡屡被批评。骚扰电话同样存在这种情形,比如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此前报道提到,对于群呼的骚扰电话,运营商根据一分钟之内呼出去多少个号码,可以判定是否是骚扰,监管和关停都不难,不过在群呼背后有一条利益链,每一分钟骚扰电话运营商收益5、6分钱。
正是考虑到运营商角色的重要,以及骚扰电话利益链对运营商可能的干扰,此次的《方案》把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放在了第一项,要求电信企业“谁接入谁负责”。换句话说,运营商要对用户进行严格资质审查,比如在“95、96、400”等骚扰重灾区的号段上,如果刻意降低审批发放门槛,为骚扰企业大开方便之门,或者对拨打骚扰电话的个人和企业用户缺少足够的惩戒效力,那么在后续的专项整治中,运营商就得承担责任。
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运营商也是在拿自己的利益开刀,动力不足并不奇怪,所以过去有过多次的运动式治理,但治理完后经常会遭遇反弹。在上个月,甚至还出现过运营商不封禁垃圾短信,反而拉黑举报人的行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运营商责任。
此次十三部门联合整治的时间长达一年半,在通信行业的发展历史中,可谓相当少见。这一方面反映出彻底整治的决心,另一方面折射出治理的难度。不过要实现长效治理,在专项行动之外,还需要一整套配套的机制,来界定骚扰电话中包括运营商和拨打者在内的各方责任,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为用户赋权,完善举报渠道。
对于骚扰电话的治理,还要放在用户隐私保护的大框架之下。像今天很多APP注册使用都需要填写电话号码,这也成为信息泄露的重要源头。比如你在租房网站上注册,可能很快就会有房产中介的电话打来。随着衣食住行全面互联网化,个人的隐私保护,应该提到更高的治理序列上来,通过规范互联网公司对个人信息的保管、使用,遏制骚扰电话泛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