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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讨债团”逞凶是劣币驱逐良币

蒋萌

2017年08月08日15:5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大妈讨债团”逞凶是劣币驱逐良币

背景:河南商丘一群约五旬妇女时常受雇于人,采取辱骂、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参与各种债务、工程、医疗事故处理纠纷,直至对方不堪其扰,不得已就范。7月5日,该案14名主要成员被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钱江晚报发表高路的观点:这些大妈直接切入欠债者的工作生活,让后者避无可避、逃无可逃。骂骂不过她们,也没她们的耐心和精力,想动粗,对一群上了年纪、“老弱病残”的人而言,这几乎是自找麻烦。大妈团就像苍蝇蚊虫,循着味精确地找到了社会需求,把握住了社会弱点,找到了自己发挥余热的地方。如果不反思她们存在的由来,光靠打击来制止这样的行为,对大妈团产生原因的理解就不是完整的。法律应该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守护神。当公权力力所不及时,势必会产生一些私权力僭越的空间,职业医闹是这么产生的,大妈团也是这么产生的,湖南等地一度横行的“地下出警队”也是这么产生的。欠债不还者,法律应该为债主撑起腰来,该查的财产查清楚,该执行的判决毫不含糊地执行,也就不存在大妈团的生存空间;一些医疗纠纷、劳工纠纷,如果法律解决的渠道有足够的公信力,犯不着找大妈团惹事生非。同样的,大妈团之所以能得逞,也是因为法律某种程度上对年龄网开了一面,如果法律是铁面无私、不因人而异的,那么大妈们采取非法手段之初,就得到制止,也就不会有了后面声势壮观的“大妈团”。

小蒋随想: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劣币驱逐良币。一些人找“大妈团”平事,而不是通过正当渠道维权是因为,相对于一些正规渠道的工作人员时常摆出一幅“与己无关,你急我不急”的架势,导致当事人的问题久拖不决;“大妈团”往往主动“请战”,只要给钱“执行力”爆表。必须指出,一个涉黑的“大妈团”被判刑,不意味着良币会自然坚挺。整顿吏治、从严治官、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才是令良币发挥其应有效力的关键。尤其是对掌握公权力与执法权的人,绝不能允许其“无过便是功”心态得逞,懒政、渎职、不作为必须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公职人员拿着纳税人支付的工资,代行公众让渡的公权力,没有任何理由惰于为群众办事与维权。“大妈团”之所以有市场,还有一个原因是陷入纠纷的当事人拿不出法律认可的证据,或者纠纷本身就是处于灰色地带的。对此,能够根据常情分析、形成证据链条的,执法机关应当肩负起中立仲裁人的角色。至于由灰色交易产生的纠纷,执法者也应努力厘清其中的是非,尽可能将问题纳入到法治轨道解决。

建公考群索红包,“蝇贪”照样该打

背景:日前,有媒体反映山西政协机关干部索要微信红包,山西省政协办公厅发布消息称,经初步核查,邢艳军收取群友微信红包的情况基本属实,先后收到群友微信红包58个,共计金额500.3元,邢艳军本人按照组织要求,已向群友赔礼道歉,将微信红包退还群友。此事机关纪检部门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待查清后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中国青年报发表朱忠保的观点:按说,和家人、要好的朋友在一起给自己过一个生日,未尝不可,只要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收受礼物钱财,乃人之常情,也无可厚非。但邢某在这个500人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群里公开贴出收到的红包截图,并发言称:“没有祝福语的群成员请抓紧退群,你不是我的队伍成员,更不是我的学生,谢谢!”如此厚颜地向别人索要生日祝福,对不送生日红包者还扬言打压,不只是“吃相难看”的问题,而是一种腐败。不要小看了邢某通过微信收受红包只收到了500元,虽然数额还构不上贪污受贿的立案标准,但它在社会上所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怀疑,私自办培训班的他有没有更多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止步于对微信索要红包的调查,而要查个清楚,不让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

小蒋随想:这事还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邢艳军作为一个政协的机关干部,怎么组织起了一个公务员考试培训群?那些入群的人是相信他真有培训能力,还是觉得他能搞到“内部资料”?培训是无偿的吗?如果是有偿的,邢艳军是否涉嫌经商?这算不算违规违纪?如果邢艳军对学员还有过类似“后门关系”的许诺,不是涉嫌欺诈忽悠,就是属于“萝卜招聘”。无论是哪一条,都应面临追查与惩处。或许在邢艳军看来,组个群忽悠一些人搞点钱“没啥大不了”,但这同样是权力腐败。从目前的“案值”看,邢艳军“索贿”数额不大,但这是邢艳军所有的违法所得吗?邢艳军还有没有其他违规违纪乃至违法事实,仍有待调查。退一步说,“苍蝇老虎一起打”,党纪国法不会让“蝇贪”得逞。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