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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枫:“千亩耕地荒废七年”折射懒政之殇

2015年12月10日11:4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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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枫:“千亩耕地荒废七年”折射懒政之殇

  《经济半小时》记者在河津市的工业园区看到,这里的工业园区是企业众多,这些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也十分紧俏。但就在河津市,眼前这个由山西省政府倾力打造的河津市铝工业园区内,却有着一块近千亩的荒地。在林立的厂房中,这块长着成片荒草和堆满垃圾的闲置土地,格外引人注目。(12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了工业园区里这片占地面积近千亩的荒地,现场看到,荒草已经有一人多高,在大片荒草之中,是堆成了小山一样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村民们说,政府2008年征收了涉及四五个村子,将近1000亩的土地。可是让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土地早早征收后,却一直闲置?尤其是在土地紧俏的工业园区内。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并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如果大家对此还感到虚幻的话,下面的数据可能更说明问题。1996年,我国人均耕地1.59亩,到2009年,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其他因素,下降到1.52亩,明显低于世界人均耕地3.38亩的水平。我国的人均耕地还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保证十二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土地如此稀少,照理应该更加珍惜每一寸土地才对,但为什么河津市却让征来的近千亩农民“口粮田”白白撂荒7年,这确实是值得反思的,如果是要用来兴办企业,发展当地经济,就应该尽快地把企业办起来,助力当地的经济发展;如果是当初决策失误,土地征上来的时候,企业已经垮掉,那么就应该退耕于民,让老百姓继续在他们的土地上耕种,既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吃饭问题,又增加了粮食产量,何乐不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千亩耕地既不开发,又不收回,这确实暴露基层政府的庸官懒政问题,正是一些领导干部的“重征轻管”,缺少担当,才造成千亩耕地荒废七年的现实。

  2008年就征收的近一千亩耕地,迟迟不开发,荒芜至今,当地政府确实是难辞其咎的,希望当地党委政府闻风而动,积极行动起来,查找问题,稳妥地解决千亩耕地荒废七年问题,并对牵涉的懒政干部进行追责。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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