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潇:婚前承诺不应由酒店"越俎代庖"

近日,四川成都一酒店定下“奇葩”规定,新人在该酒店办婚宴时,须强制性写下不离婚的保证书,否则不予办理。酒店方表示,这是社会对婚前承诺的正常监督。(四川在线11月29日)
记得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金婚》,再想想父母那一代的爱情,没有繁琐的婚礼仪式,也不需要坚定的承诺,幸福就只是情投意合,有人认为他们那一代的爱情只是靠媒人介绍而已,可是如果你也有这样的想法,你就错了。因为其实这样的婚姻才叫生活,有些人总认为自己过的潇洒、与众不同,可别忘了再有档次的婚宴也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再多的承诺也不会带来长相厮守。
这次成都这家酒店的用心恐怕要被质疑了,这质疑理所应当。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将婚前承诺视为宣传口号只怕可能是炒作噱头居多,就算有少数情侣接受了这样的安排,整个中国的婚姻就真的需要这样的社会监督吗?打着伸张社会正义的旗号做事,只会是类似“挂羊头卖狗肉”的无良行为,而“中国首个婚姻承诺主题的酒楼”称号也只会是虚名而已,新人的婚姻是否幸福需要向酒店承诺吗?承诺了之后由酒店来保证所有新人不离不弃吗?
中国人的婚姻有着中国独有的特色,中国式婚姻也自然有其可取之处,如果非要用婚姻承诺为主题来代替中式、西式婚礼,那就是不伦不类,另外,谁给了酒店可以代签“不离婚保证书”的权利?暂且不论这份保证书的有效和权威性,单是“我们只为不离婚的新人办婚宴,那些视婚宴为儿戏的人请走开“这句口号就伤害了新人举办婚姻的正常权益,虽说酒店与举办婚宴的新人的关系,类似“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们应该尊重双方的选择,但是这样的婚前保障不应该是由酒店来定的,因为这种承诺缺乏法律保证,只是酒店的一厢情愿罢了,不足以给结婚的新人一个幸福的保障,酒店做出这种规定恐怕也是多此一举。
俗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儿戏,但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做出的承诺就不是儿戏了吗?一段婚姻一个家庭,怎么能用一些口号、一纸保证书来保障?新人希望永结同心的心可以理解,但是既然有这样的心就应该严肃对待。大多数新人认为在承诺墙上签字就是幸福,这也是不成熟的表现,笔者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对婚姻的理解虽然没有他们那么深刻,但是至少也懂得这样的承诺只是过眼云烟罢了,一时的感动会因为婚后的种种困难而变得只是昙花一现,长相厮守靠得可不是承诺,它来自行为和思想的契合,如果是真的想走到最后,需要那些多余的承诺和保证吗?
同时,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就来自婚前承诺和婚后态度的前后不搭,坚定的承诺往往会带给新人心理上的完美期待,而如果婚后某一方做出不符合当初承诺的表现,另外一方就会像是坠入无底深渊,这是很多人走入的心理误区,也是离婚常态化的恶性循环。倒退几十年前,离婚简直就是不敢想的事,但是那些“金婚”、“银婚”们即使没有婚前承诺,不也是走到现在了吗?
所以,对于新人来说,考虑是否走入婚姻殿堂,有自己选择的自由,但是不要轻易做出承诺,也不要视承诺为山盟海誓。对于酒店来说,如果没有法定权利,就不要强制性规定新人签下“不离婚保证书”,酒店是举办婚宴的地方不是“婚姻公证处”,不要越俎代庖。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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