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验证”呵护慈善正能量

陈 玲
安徽一女子被狗咬伤无钱救治,其男友谎称是为救女童而骗捐80万。这则新闻在网上还余音未散,近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民政部等四部委已联合起草专门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对拟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进行验证。
就在前几天,我国首部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短短几天内,公众视线频频聚焦募捐话题,其背后传递出的意味,是国家完善募捐规范、严格流程监管的决心与力度。
骗捐者或许有这样那样值得同情的生活境遇,但在最初激发了社会的善良之心后,剧情逆转,会让相当多的善心人士受到伤害。这无疑对社会的慈善正能量,是一种打击。出台相关法规完善运作流程,严格惩处措施,正是对社会公众善良之心的保护。
与救人于危难的慈善行为相较,骗捐行为毕竟是极少数。但是,正是因为社会监管流程上的疏漏,骗捐才得以畅通无阻。由此,网络上的求助信息常常真假难辨。对网络募捐,不仅需要事前的核验程序、事中的监管方式,还需要对所发现问题的及时制止和惩处。为了加强对慈善募捐行为的管理,不少国家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在英国,一个人要上街募捐,先要获得政府颁发的募捐执照;德国慈善组织只有经过两家独立机构审查认证,才能获取“捐助徽章”,得到公众信任。
我国最新提交审议的慈善法草案明确,不通过慈善组织,个人不能网上募捐;骗捐诈捐将被追究刑责等。有了这一道道槛,骗捐行为很难再“一路绿灯”。一些骗捐事件之所以能持续发酵,引来公众的善心关注,还与个别媒体的宣传有莫大关系。在新媒体时代,有些记者、编辑仅仅是出于同情之心和帮助当事人的善良愿望,未多方求证就将相关新闻发布出去,这无疑违反了新闻客观真实的原则,是对大众慈善之心的不负责任。“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体要对募捐组织进行验证”,这样的规定既是对媒体募捐报道的规范,也是对媒体公信力的保护。
遏制骗捐、不诚信,除了完善各项法律规范,还要加强对国民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国民诚信体系,不管谁做了欺骗公众的事,都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让不诚信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一个机体健康的社会需要倡导激励人们的善良心,遏制骗捐等伤害人们善良心的行为,有善良心并付诸行动的人越来越多,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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