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罗杰:人肉地铁“渣男”应该有度

10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上海地铁8号线上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在车厢内随地吐痰,在被遭乘客指责后,不但不知悔改,还不断用污言秽语咒骂其他乘客,并不顾及坐在他身边的老人和小孩。随后,该男子遭到人肉搜索,其照片和身份信息被多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转发。(10月19日澎湃新闻网)
先是在地铁车厢内随地吐痰,然后是辱骂其他乘客,用“渣男”来形容如此行径的男子真是一点都不为过。这位“渣男”也顺理成章地激起了众怒,唤醒了广大网民的“古道热肠”。刹那间,在网络上,谴责声不绝于耳,谩骂声此起彼伏。然而,似乎再严厉的谴责和谩骂都无法浇灭网民心中的怒火,于是乎“人肉搜索”重出江湖。无所不能的网民们,“人肉”出了“渣男”的身份信息、照片、微博和微信号等等,仿佛要将“渣男”的一切都暴露于人前,接受大众的审判。
然而,说到这,笔者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脑海中浮现的是古时候犯错的人被游街示众的场景。在网络“人肉”出个人的信息和隐私,然后肆意曝光,这种“网络示众”与古时候的游街示众又有何分别?别说是无德之人,就算是法律认定的犯罪分子也拥有隐私权和名誉权。而作为普通的网民大众,对于任何人和事我们都只拥有道德评判的资格,却没有道德审判的权利,更没有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人肉搜索“必须有度,特别是在涉及隐私权利的时候。
不得不说,“人肉搜索”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舆论监督武器,对于假、丑、恶现象的深入揭露和抨击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社会正义。就新闻中的事件来说,网民对“渣男”进行“人肉搜索”的初衷也是为了惩恶扬善。但是,我们不应该让一件事情从一个极端发展为另一个极端。一方面,“人肉”“渣男”要适度、不越界,即在不侵犯其隐私的前提下,揭露其无德的相关信息,以实现教育和警示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注重“人肉”的准确度,即在“人肉搜索”过程中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在抨击“渣男”无德之时守住自身的道德底线,不编造谎言、谣言更不传播谎言和谣言,不让“人肉搜索”成为谎言和谣言传播的“扩音器”,从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相信在“度”的约束下,对地铁“渣男”的“人肉”将收获更多。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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