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兵:拿什么拯救“任性”的驴友?

一起驴友被罚款的新闻再次引起人们关注。广西有17名驴友,私自进入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因遇暴雨失联,当地组织上百名搜救人员,直接经济支出10多万元,历时51小时,才将他们救出。当地相关部门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决定,决定对每名驴友罚款1000元。与其说是对扰乱公共秩序、侵占公共资源的处罚,不如说是对这种冒险行为的警示和提醒。(10月15日《浙江日报》)
驴友简言之就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驴友相约探险出行已成为当下一种时尚,不少人为此成为户外运动的忠实“Fans”。然而由于不少人对其认识不够,头脑发热;加之缺乏经验,少有装备,导致探险意外事件屡有发生。远的如科学家彭加木、探险家余纯顺可谓有备而去,熟料皆命丧生命禁区罗布泊。近的网上一搜,今年发生的也有不少:如,6月27日晚,8名驴友在宜昌市长阳县龙舟坪户外探险时,因迷路被困深山,经当地消防官兵搜寻4小时获救;8月10日,重庆市南川区柏枝溪上游因下雨突发山洪,5位驴友先后被困遇难;8月16日,5名通过QQ相约、之前素未谋面的“驴友”一起走进了具有“东方百慕大”之称的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黑竹沟,走散的3名队友至今踪迹全无;9月13日,在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黑山关门寨一座峭壁上,一名攀岩的驴友突然失足不幸坠亡……,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而每次发生这样的驴友遇险事件,当地相关部门都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抑或财力,要么面临搜寻施救、要么面临协调维稳、要么面临舆论危机,眼睁睁的看着大笔公共财政经费被挤占、被耗费。驴友涉险必须救援,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人道关怀所需,更是对生命的珍视。关键是类似这样的人和事,能不能少发生或不发生为宜。问题在于每一次施救所投入的费用,很少有驴友付帐买单。比如:引文所述的这起驴友搜救事件,花费10多万元,平均耗费在驴友身上的人均费用就高达将近6000元,最终仅因擅入自然保护区受到处罚,大多数网友认为处罚很有必要,只要太轻了。
在此有必要强调一点,违法必须接受处罚,救援支出理应个人承担,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据悉,在美国,已有8个州通过可对“疏忽或刻意违规驴友”收费的法律。我国台湾地区规定,在禁止进入地区遭遇害危险,救援单位有权向获救者请求支付相应费用。国内也有个别地方拟制定类似相关规定。笔者认为,驴友既然“任性”,就应付出应有的代价。岂有驴友犯下的错,却让纳税人埋单之理哉!
驴友崇尚自然、喜好户外本无可厚非,却一味为已之欲拿政府作后盾、让纳税人挨枪须棒喝。也在此吁请广大驴友户外探险切不可盲目跟风、不可小觑冲动,户外探险之前,要做足“功课”,配齐装备、摸清线路,必要时还要找一名有资质的领队,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购买人生救援保险等。“无限风光在险峰,驴友出行要保重”。作为政府,对此也应尽早立法立规,确保公共资源不能再这样“浪费”下去了。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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