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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关注公共安全系列评论③)

人民日报:信息公开和救援同样重要

徐  隽
2015年09月09日03: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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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知情权被保障的过程,就是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社会凝聚力不断汇集的过程

  

  一场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是救援重要还是信息公开重要?当然是救援重要。然而,静下心来思考,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许多事件中,信息公开就是救援的一部分,工作同样重要。

  在现代社会,新闻传播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突发事件应对也不例外。在许多时候,和110报警电话同时响起的,还有媒体的热线电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报道正在发生的突发新闻事件,已经成为现代媒体的条件反射和生存本能。

  在一些突发灾害中,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可或缺。比如汶川大地震时,灾害的惨烈程度通过镜头被世界知晓,在极短的时间内汇聚起强大的救援力量和爱心援助;一些处于通讯孤岛的受困群众,也是借助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从而及时获得救助;震后次生灾害的预防,以及公众恐惧心理的疏导,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参与。应该说,信息公开和救援不仅是同步进行的,而且在促进救援上,信息公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尽管人们可以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做出这样或那样的防范,但防不胜防的事件总会发生。此时,迅速、有效、依法应对,成为事件发生后的当务之急。应对公共安全事件,及时发布信息应该成为重要一环。社会公众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了解救援进展,防范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消除网络谣言带来的恐慌,敦促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应该说,公众知情权被保障的过程,就是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社会凝聚力不断汇集的过程。

  发挥信息公开的正向作用,需要从政府和新闻媒体两个角度共同发力。

  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责任。随着政府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在应对公共安全事件时,充分公开各类信息,已经不再是救援处置的权宜之计,而是政府应尽的法定职责。政府应及时通报各种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知情权,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舆论次生灾害”。

  客观报道,是现代媒体的天职。随着应对突发事件经验的不断丰富,媒体对如何有序参与救援应该形成制度化的安排。强调有序采访,提高专业水平,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公众公布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来源的可靠性,才能杜绝假消息和小道消息,最大程度地解除人们对事件的恐惧情绪。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调动新闻媒体的正向积极性,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有效、依法应对,不仅能使群众知情权得到保障、安全感得到提升,还能让政府赢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从这一角度来看,信息公开和救援同样重要。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09日 17 版)

(责编:崔东、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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