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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甫祥:公共资源类景区竞相涨价有违公益本质

2015年08月22日17:05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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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甫祥:公共资源类景区竞相涨价有违公益本质

  自2007年国家发改委规定“三年不涨价”后,每到“解禁年”,许多景区便迫不及待涨价。8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中国一大波4A级和5A级景区近期已经确定或准备涨价。在这些景区中,包括不少公共资源类景区。(8月22日新华网)

  国家发改委之所以限定景区票价“三年不涨价”,其初衷无非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遏制票价的接连“爬陡坡”,使之维系在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平上;同时,通过“限价行动”,倒逼景区挖潜节流,在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方面努力开辟新的效益增长点。

  不过,对于始终将涨价视为赚取高额收入最便捷途径的不少景区来说,这一招似乎不太管用。最明显不过的例子是,他们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玩”到了极致:一是蓄势待发,生生的把“三年不涨价”演绎为“三年后必涨价”,以至于今年年末至明年初全国景区“遍刮涨价风”;二是借“全面实行一票制”的幌子,把少有人问津的冷项目门票与人流旺的主景点门票“打包”发售,玩起了“暗渡陈仓”的把戏;三是按照“三年期”来推演价格涨幅,打的是“三年不涨价、涨价管三年”的“如意算盘”。

  自然,我们并不一般性的反对任何情况下的涨价。尤其是商业景区,完全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涨不涨?涨多少?怎样涨?什么时候涨?都由市场说了算。优质的服务加上适中的票价,自然人气满满;反之,若贪欲太过,游客不买账,也只好自食其果。因此,对于商业景区的涨价是否得当,自有游客用“脚”投票,完全用不着笔者来评说。

  至于公共资源类景区,则又另当别论。一则这类景区并非源于商业行为,而是来自大自然的无偿馈赠,属于国家所有、全民共享。因此,公益性显然应该是其本质特征;二则国家对公共资源类景区有着严格的管控措施及手段,譬如,价格调整前必须经过听证环节及伺后的审批程序。故这类景区若跟风追涨,既不明智,亦不合法。

  事实上,把“公益性”置之脑后的这类景区不在少数。据悉,面对涨价潮,很多景区都在跃跃欲试:譬如,4A级的广西桂林荔浦银子岩景区票价将由65元/人次调整为85元/人次,桂林尧山索道票价将由95元/人次调整为120元/人次。此外,不少景区正在紧锣密鼓筹备“听证会”。但遗憾的是,由于信息不透明,加上监管缺位,一些所谓的“听证会”往往变异为“逢听必涨”的“涨价会”,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因此,面对当前并非常态的涨价风,有关部门不应听之任之。首要的问题是统一认识,让所有的公共资源类景区回归公益本位。按照有关规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而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从全民所有、全民共享的角度,作为公共资源类旅游景区的门票,其作用并非为赚取高额利润、而仅仅是用以补充维护资源的必要经费。所以,对这类景区票价的上涨控制一定要严,这才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其实,很多景区提出涨价的理由,一是弥补运营亏损;二是借以调控人流;三是填充保护资金缺口。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国外很多知名景区同样面临这些问题,但票价却能长期维系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如法国卢浮宫每年的经营及维修费用高达5.6亿欧元,而每年门票收入仅为8000万欧元。其间的差额填补,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主要得益于在不损害景区自然环境前提下的商业开发及社会资助。我们又何尝不能走这样一条路呢?在坚持景区公益性的基础上,游客必然大增,对客运、住宿、餐饮、纪念品等的需求同步递增,其中的无限商机,谁又能说敌不过票价上涨的空间呢?另外,社会大众及各类公益组织,向来对资助“货真价实”的公益性事业热度不减,只要筑好了巢,还怕引不来凤吗?何况随着国力强盛,国家财政投入定会水涨船高,又何愁“钱”途不再呢?

  作为公共资源类景区,跟风涨价显然有悖于它的公益性。对于只顾一己私利,执意追涨的景区,监管部门及公众都要敢于说“不”。即使对于某些不涨不足于应对基本需求的景区,也应在涨价的过程中做到理由充分、程序透明、公平公正、公众信服。如此,我们的公共资源类景区,才能真正回归公益、服务大众。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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