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看云起:对医疗腐败要“刮骨疗毒”

作为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的罗俊生,曾经在38岁时就获得中国医疗行业最高奖项“中国医师奖”,但他从不掩饰对名利的渴望,办公桌上摆放着“马上封侯”雕塑。担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面对药商与医疗器械商,罗俊生吞下一笔笔巨额“回扣”。2011年,医院购置设备花费上千万元,而罗俊生的“回扣”就高达整个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7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医疗腐败,并非个案。2013年查处的福建漳州医腐案,市直区县73家医院全部涉案,全市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几乎全军覆没,退赃金额高达2049万元;前几天曝光的“双百院长”王天朝腐败案,10年间受贿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医疗腐败窝案,一个沉重的话题。据媒体披露,在药价中,营销费用所占比例超过三成,其中很大一部分成为贿赂医院相关人员的“黑金”;某医院药剂科主任供述称,医院每采购一盒阿某某素颗粒,就能获得3元的回扣。仅一年半时间,回扣就高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所谓“营销”、实则行贿的巨额资金从何处来?显然,那些药厂、经营企业、医药代表是不可能“拔一毛”的,最终只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医疗腐败高发易发之下,医生为“创收”开大处方、过度医疗,而老百姓有了病却不敢求医、不愿上医院。医疗腐败就这样成了“看病贵、看病难”的幕后推手,为医患关系紧张而不断“火上浇油”。
中纪委驻国家卫计委纪检组组长李熙也指出,必须把查办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风案件,传递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治理医疗腐败的决心。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像罗俊生这样的“蛀虫”为其腐败行为付出了代价。
治理医疗腐败,是一项关乎民心、民生的系统工程。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究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等方面的问题以形成震慑;三是强化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服务貭量、道德水平。
医疗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必须坚决把腐败的歪风打压下去。因而,党和政府不仅要敢抓“一时”、常抓“长远”,更要善抓“落实”。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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