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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招摇过市恐不止是“没文化”

2015年07月13日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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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希特勒”招摇过市恐不止是“没文化”

  最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开张了一家奇葩餐馆,奇就奇在名称,竟然叫“希特勒牛肉面馆”。为何起这个名字?餐馆马老板解释,“希特勒这几个字很特别,开餐馆就临时起了这个名字。因为没上过几天学,并不特别清楚希特勒的真实含义。”(7月11日央广网)

  餐馆的名称“奇”,餐馆老板的解释更“奇”。希特勒是谁,恐怕“地球人都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什么、象征什么,也没几个人不知道。如果老板不知其真实含义,何以要拿来为自己的餐馆命名?所谓“没文化”云云,不过是装傻充愣、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可是,即便真的“没文化”,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法。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即使是个体户,在取名时也须遵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不得出现“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的内容和文字。“希特勒”做招牌显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涉嫌违法。

  其实明眼人一望可知,之所以有商家公然打出“希特勒”的招牌,看中的无非是这个名字的“知名度”,试图以此招徕眼球、拉动生意。现如今为宣传和炒作不择手段的商家绝非一家两家。他们或玩弄噱头,或拿肉麻当有趣,有的甚至还不惜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如此不择手段炒作,或许可能收一时之利,但从长远来看,却必定得不偿失。

  “希特勒”招摇过市恐不止是“没文化”那么简单,更是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底线的表现。商家应摒弃投机心态、自觉纠正错误做法,监管部门也须负起责任,及时对类似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理。当地一名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希特勒牛肉面”店名不规范,违背了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肯定不能通过注册,建议店主及早更名。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这个“希特勒”未经核准登记便已公然使用,是否已然违规?工商部门应管理关口前移、主动把关。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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