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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熄火”为何入法(生态论苑)

刘 毅
2015年07月04日03:2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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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像“停车熄火”一样节能减排潜力巨大的举手之劳,还有不少。把这些节能环保潜力挖掘出来,既要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也要靠人人、事事、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逐步形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针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3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

  “停车超3分钟熄火”对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作用,基本不存在争议。根据北京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心的实验,如果北京市所有的驾驶员都做到绿色环保驾驶,每年可分别减少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109万吨、879万吨,节约汽油34万吨。全国各地广泛施行“停车超3分钟熄火”,减污和节油的效果将是巨大的。

  频繁熄火,会对发动机产生损害吗?这一点也无需多虑。专家指出,家用车发动机一般都有启动5万次以上的寿命,假设每天需要熄火、启动10次,那么10年才3万多次,发动机依然是可用的。每天的熄火、启动次数在10次以内,不会对车辆发动机、电瓶等造成影响。

  有人认为,“停车超3分钟熄火”在监管、执法上可操作性差,因此没有必要入法。北京等地已经将“停车超3分钟熄火”纳入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然而,不少车主在长时间停车时,仍然并不熄火。

  在执法人手和手段有限的情况下,执行“停车超3分钟熄火”确实存在取证困难等难题,不像违章停车那样可以拍照取证。警察站在车旁,看着手表计时开罚单,这显然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将“停车超3分钟熄火”写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写入法律后,通过广泛宣传、倡导,可以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这个举动对于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作用,培育“停车熄火”的自觉意识。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环保意识逐渐提升,自觉遵守这一规定的人会越来越多。执行上存在一定难度,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倡导和要求。

  目前修订草案二审稿中的相关条款是倡导性、而非强制性的,“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超3分钟熄火”,并没有规定罚则。将来可逐渐实行强制执行,建立相应的罚则,在学校、宾馆、商场、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重点执法,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于促使法规在人们头脑中落地生根,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例如,香港2011年生效的《汽车引擎空转条例》规定,司机在每小时内停车不熄火超过3分钟,将被罚款320港元;西班牙2012年开始实施《停车不熄火罚款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靠边停车时,如果停车超过60秒后仍不熄火,车主将被罚100欧元,在高速公路行驶遇到严重堵车时不熄火,也将按这一条款处罚。

  在生活中,像“停车熄火”一样节能减排潜力巨大的举手之劳,还有不少。比如,前些天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举办家用电器耗电量测试活动,结果发现,小小机顶盒一天待机耗电量高达0.4度。如果北京400多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用户都不关闭机顶盒,一年耗电量将超过5亿度!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把这些节能环保潜力挖掘出来,既要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也要靠生态文明理念和价值观的不断弘扬,人人、事事、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逐步形成,天蓝水净的美丽中国才会日渐展现在我们面前。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04日 09 版)
(责编:白宇、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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