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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工人酒后摔伤请饭者遭索赔”冤不冤?

2015年07月02日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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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建兵:“工人酒后摔伤请饭者遭索赔”冤不冤?

  文|胡建兵

  今年4月,长春市民王先生请了几名工人给自家的房子进行装修。由于工人们装修的十分认真并能提前完工,所以在5月13日,王先生买来酒菜在装修的房子里请工人喝酒。可就在当天下午,喝过酒的工人小赵(化名)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导致左腿骨折。律师表示,因为这顿“酒”是王先生请的,所以他至少要承担70%以上的责任。(7月1日中新网)

  王先生请工人喝酒,这本是一件好事,既说明了他的热情,又说明了他对工人给他做事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喝酒也要注意场合,分寸。不然就容易“好心办坏事”。明明知道工人下午还要干活,王先生却选择在中午请工人喝酒,显然是不合适的。工人中午喝酒后,如果下午继续做事会产生风险,如果不做事,那既浪费了时间,又误了工期。所以,像这种请吃最好是放在晚上或者是工程全部完工后比较合适。

  王先生既然请人喝了酒,就应该对人负责到底。王先生在工人喝完酒后,虽然对工人进行了提示,但没有做到有效的阻止。假如王先生安排好工人休息,并保证工人工资照发,或者给工人做一个手续,写明“如果工人坚持酒后干活,造成的后果由工人自己负责”,这样可能会更好。

  当然,工人自身也有问题。主家对其热情招待,这是主家的“客气”。那么,既然接受了主家的招待就必须对主家负责,对自已负责。自己的酒量是多少自己最清楚,明知下午还要干活,而不顾安全盲目喝酒,这既有负主家的一片好心,也是对自己的极不负责任。造成后果后,虽然主家负主要责任,但毕竟受伤的是工人自己,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完好无损的身体。不仅误了做工挣钱,也耗费了很多的精力。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房主请工人喝酒,工人酒后工作摔伤向房主索赔,说明了工人的法律意识强了,同时也提醒一些“请吃者”要防止风险,请吃时要注意时间、场合和对象,对那些从事重体力和高危作业的工人请吃后要做好劝导工作,不能让他们酒后作业,另外,请人施工的过程中,要订好有关协议,讲清注意事项,相互关照,从而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纷争。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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