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救灾中心不能救灾,责任在谁?
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位于西安市的北二环,当初是民政部门为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而要求建设的救灾项目,但现在,大半部分已经变成了酒店;不仅如此,本应属于这一项目的部分土地也被占用了,建成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6月14日央视)
陕西省救灾中心1998年由民政部下达任务,2000年陕西省正式立项,陕西省民政厅随后购买了17.5亩专项建设用地,以进行该项目建设。但是,2005年开始建设时,陕西省民政厅却擅自改变了其用途,所谓的救灾中心综合楼名存实亡。
其违规之处在于:一是以解决救灾中心职工住房的名义,使用救灾中心项目部分土地建设起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这些100-201平米的超标经适房低价卖给了民政厅的机关干部。二是申请动用6000万福彩公益金建设荣军养老服务中心,但如今,荣军养老服务中心已不复存在。使用社会募捐资金、扶贫周转金近3000万元的仓储中心从没发挥过国家民政部门指定功能,不仅如此,眼下这栋大楼除了有近百名民政人员办公外,大部分变成了一家对外营业的星级酒店。救灾中心不能救灾,责任在谁?
陕西省民政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打着建救灾中心综合楼的幌子,干着变相为职工建福利房、建酒店的勾当,甚至不惜挪用了福彩公益金、社会募捐资金、扶贫周转金等专项资金。陕西省民政厅的做法明显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也违反了近年来中央整治豪华办公楼,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等多道禁令。
该民政厅的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心存享受之念,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做得隐蔽,大家只会看到自己“挂的羊头”,查不到锅底的“狗肉”。即使查到,已经既成事实,又能把他们怎样呢?建了职工住房,出租经营酒店,挪用专项资金建房,最多党纪处分,最多要求整改,处罚太轻,违规成本太低,足以让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规建设。
有关监管单位部门也有责任。国土、规划、城建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任由其改变建设用地用途,没有实时监督。应该说救灾中心综合楼的建设情况,某些单位部门是心知肚明,却不能依法依规秉公处理,这是监管失职。正是由于监管漏洞,让一批批违规大楼拔地而起,屡禁不绝!
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违规建设,不仅浪费了大量公共财政资金,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坏影响。况且,救灾中心“名不副实”,违背了建设初衷,当灾害来临需要紧急救助时,它又如何发挥作用?贻误救灾,当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个责任谁能承担?因而,加大查处整改力度,严肃追责,刻不容缓!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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