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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弃考权,政府当尊重

2015年06月11日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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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考弃考权,政府当尊重

  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召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部署会议,全省统一面试计划于6月27日~7月5日举行。会议要求进一步严肃面试工作纪律,面试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24日前向考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25日(含)之后放弃面试资格以及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6月10日《福建日报》)

  面试临时弃考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如此规定值得商榷。以前对录取了不去读的高考生有相应惩罚措施,早已取消多年,就是要尊重考生的选择权,考生可能来年考得更好,只是把这次当做一次练兵罢了。面试弃考和大学弃读,大体一个道理,也要理解公考考生,考生觉得可以争取更好、更适合自己的职位。面试弃考者要付出代价,对相关部门损害并不大,如同大学弃读,不应该拿诚信来考核考生。

  组织部门应该尊重公考考生的选择权。公考,考上了,一般有五年左右的工作要求,五年,有很多诱惑,有很多选择,都很正常。在政府机构大力改革,简政放权,反“四风”,强力反腐等大环境下,去还是不去,这个问题往往让很多上线考生纠结。如果相关部门随意以考生面试弃考来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胸襟实在太小了点,远不如小平同志当年对海龟说的“来去自由”,不利于打开大门广纳贤才。

  公考面试要求跟考生诚信档案挂钩,相关部门单方面的权力过于强大,类似强权特权,人才都渴望得到尊重,而不尊重人才的强权特权是不利于招贤的。在招录上,招考方和报考者权利必须保持大体平衡。比如国外大学允许学生拿多个大学录取通知书,由学生自由选择,现在国内也允许学生拿多个国内大学通知书了,这是时代的进步要求。同样作为招考单位,公考招录不宜强权压人,应该尊重考生的选择权。

  面试弃考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无救济则无权利”,这有霸王行径之嫌。考生当天如果突发交通事故,或亲人不幸去世,还要人家来应考未免强人所难,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则不近人情。为了考生顺利高考,隐瞒亲人去世消息,世人往往予以同情,但是让考生不见亲人最后一面去公考面试,估计会招来无数板砖。完全可以尊重考生,择日补考。维护考生利益,考生自然尊重公考,如此岂不更好?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等部门对公考弃考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作出规定。公考弃考权,政府当尊重。公考缺考,该不该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如此牵涉广大民众利益的事情,不能由政府等相关部门单方面说了算,应该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让招考方和报考者的权利保持大体的平衡,并要有相应的救济措施,才能为广纳贤才提供良好的保障措施。

  文/李云勇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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