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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位置偏远”不该成公车私用借口

2015年06月10日10:20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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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洋:“位置偏远”不该成公车私用借口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榆林市司法局制式警车频繁出入城区肤施路一小区,晚上也停在小区,存在“公车私用”的嫌疑。记者经过多天调查走访后发现,确有两辆号牌分别为陕KD060警和陕KD120警的制式警车,经常出入该小区。对此,榆林市司法局称,“那是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存在任何问题”。(6月9日新华网)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有一年多,整治“四风”的各项措施也正在进行。拿“公车私用”现象来说,其实有关这方面规定国家早前一直在强调,可一些地方或一些官员依然顶风作案。公车私用不断顶风作案,不仅挑战社会大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底线,更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力度的考验。

  近年来公车私用已引起公愤,执法车辆私用更是明目张胆。从广西县法院院长开警车送妻子上下班到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再到沈阳市用执法车拉人打真人CS,大妈开着警车在练倒库等等。国家一直在强调严禁公车私用,屡次发现屡次惩处,不知是打击力度不够,还是个别领导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近日又有市民举报警车频繁出入居民区接送领导上下班。

  由于警车的特殊性,其车身表面会有单位的明显标识,经常出入小区居民楼,必然会引起居民的注意。然而根据相关负责人的解释说“这是在接送领导正常上下班,这也是司法局的规定,不存在任何问题。榆林市司法局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因此单位领导上下班需要接送。现在榆林好多单位都是这样的,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如此看来貌似很有道理,然而是谁规定了单位位置偏远就可以公车接送上下班?既然选择在那里工作,是不是就应该考虑好如何解决自己的上下班问题?还有,公车接送就一定要用这么显眼的非制式警车吗?好多单位都这样,难道公车是否私用是由少数服从多数来判断的吗?

  “好多单位都是这样的”显然已被看做是“惯例”,然而不能让这些“惯例”给领导惯出毛病,特权思想要不得,否则今天你要公车接送,明天我要公车接送,那国家给单位配备公车的意义何在?公车改革的意义何在?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有必要在“公车私用”处理上更加强硬。对于公车私用事件的打击关键是要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千万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让公车不能私用与此同时,要依靠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让公车不敢私用。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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