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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石:贪官“坐牢补偿费”演绎腐败连续剧

2015年06月08日11:28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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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顽石:贪官“坐牢补偿费”演绎腐败连续剧

  浙江宁波象山县出现一种令人诧异的现象: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意外”收到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有的甚至公开炫耀。

  如象山县检察官介绍,李某在收受王某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在王某竞标承包象山某建设工程中给予格外“照顾”,后李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某出狱后,王某提出给予李某“补偿款”数百万元,李某在多个场合表示已经收受。

  官员因贪污腐化,锒铛入狱,稍有耻感的人都会觉得这是自己从政生涯和个人德行方面的奇耻大辱。其政治生命也早已完结,按说出狱后处事理应低调点,以清白之身回归社会。可是,新闻披露的事实却令人瞠目:有些受贿人刑满释放之时,竟是其大肆收受行贿人“坐牢补偿费”“坐牢损失费”之日,而且金额之巨,动辄百万。

  “坐牢补偿费”的出世,似乎让人们窥视到一个不妙的迹象,那就是当前在查处腐败案件上存在较大的漏洞,特别是给行贿者有机可乘。因为,受贿必有行贿,当受贿人被判罪名成立、入狱坐牢时,很多时候却让行贿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以致很多该受到同案查处的人仍逍遥法外,仍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有的甚至继续在靠行贿赚取暴利,也就有足够的钱去支付“坐牢补偿费”,去“感恩”那些坐牢出来的官员哥们。

  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坐牢出来的官员属于归正人员,属于一般个人,表面上看收了原受贿人的钱在性质上与在位时有所不同,但实际上同案的行贿方行贿仍没有中止,这“坐牢补偿费”似可看作是权钱交易的另类延续,是受贿人过去帮行贿人的“功劳”一直在发挥效益。正是这种“储蓄效益”让逃脱制裁的行贿人有了支付“坐牢补偿费”的能力。如果行、受双方都被依法判刑,也不会有如今的“坐牢补偿费”之说。

  “坐牢补偿费”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减轻了腐败官员的犯罪成本,给司法部门出了一道难题。事实上,一些出狱的官员并没有因为坐牢而人财两空,反而变得无职、无权“一身轻松”,以为收“坐牢补偿费”、发挥“余热”等行为,法律已经奈何不了他们。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行动,不能给“坐牢补偿费”钻了法律的空子,更不能让服刑期间有哥们“照应”、“慰问”,出狱后又能收到巨额“坐牢补偿费”的现象蔓延开来。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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