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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违法企业“撑伞”(生态论苑)

孙秀艳
2015年05月30日03:1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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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违法企业之所以敢不听禁令,一意孤行,大都是有后台在撑腰。新环保法对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已做出明确处理规定,必须提醒某些地方领导,对违法企业不肯下狠手,反而撑起保护伞,其实是替违法企业顶了个“大雷”

        

  环保部去年底的一纸挂牌督办令,在层层转发之下,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原本要求在今年5月前督办完成,但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鲁维制药马达照开、污染照排。发生在山东淄博的这个案件曝光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几家媒体的报道,不难梳理出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去年9月,环保部督查发现,鲁维制药自备电厂一台130吨锅炉,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已非法生产两年,其它四台锅炉超标排污,废水处理也存在问题。

  对于鲁维制药环境违法案,尤其对违法生产的锅炉,环保部的要求相当明确:违法建设项目停止生产,未经批准不得恢复,逾期不执行处理处罚要求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山东省环保厅也多次指示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然而,时至今日,这个企业未批先建的锅炉仍处于生产状态。

  新环保法今年元旦正式实施后,各地对违法排污的监管力度空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督办令却成了一纸空文,让人觉得十分刺眼。但更要深究的是,谁给了违法企业与法律和禁令对抗的勇气?

  看看当地环保部门的态度,或许就会明了其中缘由:先有新环保法只管正在建设的违法项目,不能管已建成项目的歪理;后又有按照法律,违法企业有三个月救济期可以不停工的狡辩;更有甚者,对于不停产法院可强制执行的明令,当地也来了个移花接木,法院是强制执行了,执行的是7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个排名全国前五的维生素生产企业,7万元罚款与其说是对它的惩罚,不如说是为避免其停产而拖延时间的招数。

  项目违法,超标排污,鲁维制药的环保表现实在让公众失望。不过,从企业官网上领导们莅临指导的消息,能看到当地对这一企业的重视和肯定。例如,“1月15日,淄博市淄川区政府副区长陪同瑞士外商代表来公司参观,寻求投资合作项目”“4月14日,区委书记来公司调研,对公司发展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发展作出指示”。

  对一个县区级政府来说,拥有行业排名靠前的企业,的确需要重视。但领导们必须清楚,新环保法第68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决定的而未作出的,除了要接受行政处分外,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在此,必须提醒某些地方领导,对违法企业不肯下狠手,反而撑起保护伞,其实是替违法企业顶了个“大雷”。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加强学习、更新发展理念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要求。以正确发展观执政,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发展,这是一些地方官亟待补上的一课。希望有关地方领导干部照照镜子,有错即改,莫成为违法企业的保护伞,否则,法律剑指的,将不仅仅是违法企业。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30日 09 版)
(责编:宋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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