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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菜鸟傻问

2015年05月24日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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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菜鸟傻问

  2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等有关情况。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后,会不会导致医疗服务收费上调?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表示,调整价格之后,增加的费用要通过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使老百姓看医的负担不会增加。(5月23日《新京报》)

  对于这次医改涉及的收费问题,之所以称自己为“菜鸟”,把对其中的疑问称作“傻问”,是因为在相信这次医改是为了改善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前提下,又实乃对有关的费用调整有点不明就里。本来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是不难理解的,无非是把原来加在药品上的钱,变成加在医疗服务收费上。但“使老百姓看医的负担不会增加”的表述,究竟是指今后加在医疗服务收费上的费用,不会超过原来加在药品上的费用,还是说这笔“更名”的费用另当别论?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在回应中提到,“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前,医院的收入主要有三块,一是医疗服务收费,二是药品加成收入,三是政府补助。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医院收入的三个渠道就改为两个渠道,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显然,改革后合并了两个“同类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也就是说,医院原来通过药品加成的收入被取消后,用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弥补。那么,这样的“改革”对患者来说,是不是有点“换汤不换药”的味道?

  然而,孙志刚表示,调整价格之后,增加的费用要通过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使老百姓看医的负担不会增加。这个解释让我再次犯傻。其一,如何划分“增加的费用”?虽然都知道医院在药品上加价,但不知道到底加了多少;其二,对相关疾病的治疗,患者怎么知道用药的数量标准?因此怎样去判断改变收费形式后,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如果以类似的疾病用改革前后的支付体验去衡量,在本来就存在乱收费的混沌下,可能又是一个医患矛盾的诱因。

  一个更傻的问题是,取消药品加成的主要目的,是不是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如果说变药品加成为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只是为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那么,这个“助推剂”还是从患者原来在药品上多付的钱上获得的;如果改革后医院没有减少收入,患者只是没有比原来增加负担,这样的改革有什么实际意义?

  之所以将这些问题叫做“菜鸟傻问”,是因为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那么,有关部门就应该在相关的表述上更通俗易懂一点。比如,对“调整价格之后,增加的费用要通过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使老百姓看医的负担不会增加”,最好说明一下“增加的费用”的含义,是指比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提高部分,还是指医疗服务收费提高后超出原来药品加价的部分?否则,一是前文已经说过,患者是无法比较二者的高低的;二是假如仅仅改变一种收费形式而不改变收费总额,这样的改革,看上去至少对患者毫无意义。

  文/知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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