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县长”何以选择“贪腐栖居”?
海南省作协四届理事黄照良,系海南著名民族诗人,出版了黎族第一本个人诗集。他还有另一重身份——海南省澄迈县原副县长。2014年4月21日,作为副县长的黄照良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4月2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月22日《广州日报》)
一提到诗人,大多数人会不自觉地想到历史上的陶渊明、李白、苏轼,或者是现代的海子、顾城之类的文人。在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选择了“诗意的栖居”,他们尽管也经历了困难和失意,但是内心的那一片净土却不曾遗忘。
“诗人局长”黄照良是海南省著名的民族诗人,而且还担任海南省作协四届理事,按理说,这样一位追求精神洁净的文化人,他的心中对于贪腐是会嗤之以鼻的,是淡泊名利的。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黄照良也陷入了贪腐的泥潭,无法自拔。黄照良这些年受到的诗意浸染和心灵净化,怎么就敌不过“糖衣炮弹”的腐蚀呢?
都说伟大的诗人,总免不了经受人世的磨难才能创造出传世佳作。既然如此,要成为一名优秀诗人,必然要具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和乐天的精神。加之文学的创造是去“功利化”的,需求的是内心的安宁和平静,恪守的是精神圣洁。黄照良身为一名著名的民族诗人,想必不会不知道其中的深刻内涵,可是为何他偏偏抛弃了“诗意的栖居”而飞到了“贪腐”的枝头“筑巢”呢?
这样的选择,或许存在两种可能。一则,诗人也好,县长也好,这两个角色在当今社会,都与富贵发财相去甚远。现在的诗人要想靠稿费生活,现实会让他饿死。就算是县长,也不过就是那点固定工资或者年终考核,日子虽说小康,可难以谈上“富足”。在此状况下,黄照良若心生钱财贪恋,也就唯有诉诸手中权力。
二则是黄照良写诗歌可能只是自己的一个雅好而已。在这个号称“诗歌已死”的年代,写诗之人少之又少,黄照良的坚持,让他在海南诗坛崭露头角,毕竟海南不大,加之文化教育相对落后,他的成名也就不难理解。在著名诗人的光环下,民众会对其产生“晕轮效应”,对其贪腐行为也没有过多关注。于是乎,诗人这一名号,在无形之中充当了黄照良贪腐“保护伞”的角色,让他的贪腐行为更加的隐蔽而不被察觉。
“诗人县长”选择“贪腐栖居”,这是“诗人”和“县长”底线的“双双失守”。诗人的精神净土,被贪腐侵染;县长的宗旨意识,被贪腐击垮。于是“诗人县长”黄照良的人生失控,堕入贪腐的深渊,现在站在审判席的他,将接受的是法律公正的审判和舆论的道德谴责,可悲、可叹!
文/沈道远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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