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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点,保护认真点

2015年05月19日15:09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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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文物保护点,保护认真点

  魏英杰

  继外滩一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粗暴“刷脸”,上海杨浦区日前又发生一起老建筑被野蛮拆除的事件。位于腾越路上的英商班达蛋行旧址,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列为杨浦区未定级文物保护点,如今却被夷为平地。

  文物保护点虽说不是通常所谓的文保单位,却也是具有保护价值并登记在册的文物。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对此就作出明文规定。对文物建筑说拆就拆,不仅让人惋惜,而且令人难以理解。如果视文物保护点为鸡肋,随意对待,在地方法规中特设这一名目又有何意义?

  更让人意外的是,区文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一样都“不知情”。这一边,区文管部门直到建筑物化为瓦砾了才对事情有所了解;那一边,拆房单位声称此前根本不知该处建筑为文物保护点。这表明双方在对待文物保护上都缺少一根紧绷的弦。试想,若区文管部门对文物保护点呵护有加,加强日常巡查,而施工单位也多留一个“心眼”,上网查询相关信息,这处文物建筑就可逃过一劫。

  这也说明,现有地方法规对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工作仍有很大改进空间。例如,《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对文物保护点进行登记、公布和备案,但对应采取哪些保护措施,以及对损坏、拆毁行为如何追责,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到文物保护点并不等同于文保单位,难以与国家相关法规“无缝对接”,地方法规在这些方面的缺位,等于是为破坏行为留下“后门”。施工单位表示现场并没有相关铭牌标识,足以反映问题之所在。

  当然,要想保护好这些文物保护点,不是挂个牌就够了。哪怕是文物保护单位,在有些地方还不是说拆就拆了。这么多年来,世界遗产遭受过度开发、各级文保单位被破坏,人们还见得少吗?问题的症结不仅在于文物保护点的法律地位不清晰、保护措施不到位,还在于对文物保护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支撑。和以往的环保部门一样,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在行政运行框架中,向来处于弱势地位。相关部门自身底气不足,又怎能抵挡住来势汹汹的推土机?

  改变文物保护的尴尬现状,当从重前置、强执法破局。重视前置工作,就是文物保护工作要走在推土机前面,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介入。如城区规划和建设,应先过文物保护关,由主管部门做好文物摸底调查和审核工作。强执法,就是提高文保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严惩损毁、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光是“责令改正”而不给破坏文物者一点颜色看看,不仅法规失去尊严,相关部门腰杆也挺不起来。

  外滩历史建筑被“刷脸”,文物保护点被“强拆”,这样的事例不该再发生了。不可移动文物,岂可随便乱碰?相关主管部门应从中反思教训,认真对待职责,向各种破坏文物的行为坚决说“不”。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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