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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饭规”,干部莫“犯规”

2015年05月19日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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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面对“饭规”,干部莫“犯规”

  打开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显著位置就能看到这20类不准公职人员参加的饭局情况。这20类饭局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内容。(5月18日新华网)

  所谓公职人员,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作为干部,作为“国家的人”就应该恪守国家的一切规定,就应该严格远离一切“雷区禁区”。

  作为党员干部,既然端着国家的碗,吃着国家的饭,就应该严格遵守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在小圈子、同学会、朋友圈里展示“个人魅力”的“小伎俩”,给身边人看自己的能耐有多大。

  不得不说,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过度公务消费,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款吃喝、大吃大喝的现象。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上面喊破喉咙,下面还是有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的嘴,不信邪、顶风上,打着迎接考察团、组织交流学习等幌子,在正常接待的借口下继续铺张浪费。这样的领导干部带的什么头、领的什么道、导的什么向、干的什么事?长此以往,子孙和国运堪忧啊。实际上,在公职人员大胆出格背后隐藏的还是追究“温情”难题。

  其实,对公职人员规定的20条不准参加的饭局,非在一朝一夕,公众也有足够耐心去等。但也少不了各项规定的逐步完善,不仅要治标,在查出问题之后不留情面、严厉问责,继而对其他干部产生足够震慑力,使敢于触碰“规定”的官员无所遁形;而且还须治本,公开三公消费明细,甚至公开他们的“交际圈”、“涉友圈”促其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笔者认为,要彻底消除干部胡吃海喝现象,就要既封住“嘴巴”,又束住“手脚”。一方面,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牢固树立“廉而洁,一身正气;勤而俭,两袖清风”的规矩意识,要常戒贪心、常思贪害、常拒贪腐于千里之外,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是党的干部,分分秒秒不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对于制度建设而言,既要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又加强廉政终身问责机制;既加查处力度,又加大干部处罚力度,真正让监管的高压线“带电”运转。

  文/吴点墨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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