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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的社会抚养费“抚养”了什么?

2015年05月13日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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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摊派的社会抚养费“抚养”了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是,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5月12日新华网)

  所谓社会抚养费,本意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其目标指向明确,但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演变成了按人头摊派到村一级的固定任务。更加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无法完成指标数额的,须要村干部垫付,否则,就只能辞职或“被辞职”。

  这就让人弄不明白了:每个村的超生户多少不等,如何能做到与下达的指标数额相一致?若实际收取数大于指标数,多余的款项如何处理?是弥补上年度村干部的垫支,还是挪作他用?若实际收取数不足指标数,村干部的垫支又该如何解套?是镇上最终视情况清退,抑或村干部个人消化?从既往的情况分析,两者皆不太可能,唯一的途径无非是加大对超生户的征收数额,或变换名目转嫁到村民头上。若果真如此,则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尽管村干部指认摊派指标为镇上下达,但据媒体曝光,早在2011年,邓州市计生部门就以“红头文件”给各乡镇下达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指标,只是后来缘于舆论压力,转而改成由镇上电话通知或会议布置的方式下达。这就证实两点:摊派指标由市计生办下发,而非镇上所为;摊派做法不是偶然,而是惯例,且实行时间不少于五年。

  这就引出一个疑问:该市的社会抚养费为何不据实征收,而非要采取下指标的办法来达到一个稳定的数额?是欲显示稳定的政绩,还是另有他意?据记者调查,仅刘集镇去年下达的指标就为170万,按全市18个镇算,全市一年收取的数额高达3000多万,五年下来早已过亿。这笔巨款不知是否上缴国库?若没有,又去向何处?是用来填补市里的财政亏空,还是其他无法言明的用途?换句话说,这笔按人头摊派的社会抚养费,到底用来“抚养”了什么?

  社会抚养费按人头摊派,其引发的危害不可小觑:一是村干部的代垫压力很可能转嫁到超生户或村民身上,导致政府信誉受损,甚至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隐患的导火线;二是以是否完成征收任务来决定村干部的去留,不但与村民自治制度规定的干部产生程序相背,而且很可能给某些不法人员篡夺村一级领导权大开方便之门;三是来不清去不明而且数额不菲的征收款不仅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依法行政的目标相去甚远,且极有可能成为腐败的“催化剂”,情况严重的或许导致腐败窝案的出现。

  写到这里,笔者有个疑问不吐不快:既然此事早在2011年即已曝光,何以能够变换手法,持续实行至今呢?不但市委市政府不理不问,就连当地纪检部门亦是漠然置之。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玄机,会让全市众多部门同时噤声呢?看来,欲揭开这个谜底,只有等待当地的调查结论了。

  来之不明,去之不清,是该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带给公众的最大疑问,亦是该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乱像的根源。揭开上述谜底,给公众一个说法,是时候了。

  文/徐甫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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