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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喜:浙大集体婚礼的两点质疑

2015年05月13日11:34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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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刘运喜:浙大集体婚礼的两点质疑

  10日,“缘定浙大”2015浙江大学校友集体婚礼在浙江大学举办,360余对浙大校友新人在学校“生日”之时为学校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寿礼。(5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们获得了母校赠予的“love@zju”浙大钻戒,并获得了学校颁发的结婚证书。

  笔者认为,浙大举办校友集体婚礼,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加强学子们对母校的情结,密切母校与学子们的感情,可以发挥校友资源作用,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同时对在校学生也是很好的感恩教育。但是,笔者对于这一新闻有两点质疑:一是学校赠予新人们的浙大钻戒,二是学校为新人们颁发的结婚证书。

  先说浙大钻戒。一枚钻戒价值几何?是真的钻戒吗?如果是真的钻戒,那价值不菲哟。请问购买钻戒的钱从哪里来?是动用学校公款,还是校友赞助、企业赞助?如果使用学校公款,数额巨大,是否合法正当?使用依据何在?学校公款,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收入,以及校办产业收入、社会赞助等,动用学校公款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或者学校党委会、校务会决定后,再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是否需要接受社会监督?

  次说颁发结婚证书。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证书只能由政府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依法审核颁发,其他任何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均无权颁发。浙大作为高校,只是一个教育机构、学术单位,并不具有行政权力,更不具有审核登记婚姻状况的权力。由母校浙大给校友颁发结婚证书,是否于法不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不伦不类,越殂代疱?是否违背法治的原则和精神?

  当然,也许新人们的结婚证书是从民政部门领回来后再交给母校,由母校统一颁发,以示“娘家人”的隆重,彰显母校对毕业学子的亲切关怀。但是,新闻报道并未提及,不能不让人作出种种联想。至于母校赠予新人们的钻戒,也许只是一种形式,所谓钻戒,其实并非真的钻戒,实际价值不大,“钻戒”的象征意义、宣传意义远大于实际价值、实际意义。但愿笔者的质疑是多余的。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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