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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房叔”贪腐路背面是制度的漏洞

2015年05月12日11:14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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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朱志:“房叔”贪腐路背面是制度的漏洞

  受贿1.24亿元,贪污1053万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被大家称为杭州“房叔”的张新,曾一石激起千层浪。最终这个“小官巨贪”的典型因用手上的权力疯狂敛财,终难逃法网——2014年9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张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5月12日《钱江晚报》)

  “房叔”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到底是怎样做到可以贪腐将近1.4亿元,他敛财的方式究竟是什么?这样一些问题恐怕是每个人心中对“房叔”挥之不去的疑惑。当笔者在仔细品读了杭州市纪委曝光的案件细节后,诚然贪腐如此之多资金的来源笔者找到了解答,但在笔者看来这一条贪腐路的背后,恰恰就折射出是制度的漏洞和短板。

  早在2005年一次经济适用房的项目招标过程中,明明房产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然而经过“房叔”的同意,就能够借用有资质企业进行投标,并最终中标。当然,其中350万元的“孝敬”是贪腐,但为何就不能发现这其中只要一把手同意,就能够将制度机制视为儿戏的荒谬呢?

  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房叔”伙同房产公司在争夺建设项目中,可以违反技术标与商务标应该在同一天进行开标评标的规定,将开标评标工作分为两天进行。如此严重的程序方式违规,为何就未曾被发现被惩处?难道这真会是无人知晓违规?难道就真无任何举报?

  如今,“房叔”在牢笼中忏悔实乃顺理成章,利用其作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他人也实属应当,但我们更应当做的是,从每一名落马官员身上,去深挖细查出制度机制究竟还有哪些不完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进一步扎紧权力的笼子。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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