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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文艺观察报:微时代的审美嬗变

刘悦笛
2015年05月12日08:5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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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
  徐鹏飞

  微时代“生活美学”所造就的大众审美生活,不仅带来了文明素养,更在于实现了“文化人权”。因此,艺术并未终结,而是进入了一个艺术民主化时代

  

  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人们已经置身“微时代”,不仅艺术作品本身发生着变化,整个审美系统也因此发生了嬗变。

  近期大卫·霍克尼来华办展,这位善于描绘日常生活的当代油画大师,七八年前居然开始用手机画画。他说用手机绘画并不是向技术投降,因为手机不过是个艺术媒介,他认定,“在西方,人们一度以为绘画已死,可是手机竟然让画画回到了我们的生活中,这真令人吃惊!”

  艺术家顺应了技术潮流,使绘画回归生活。然而谁会用手机来绘画呢?当然更多的是普通大众。这就是当今“生活美学”的两个面向:一方面,艺术家的创作日渐融入生活,另一方面,大众的日常生活愈来愈审美化。

  显然,“生活美学”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媒介技术的普及。在自媒体时代,人们的审美方式变得既小(微博被压缩到140个字符)且快(网络传播的翻新率被提升)又即时(微信让大众即时分享)。这种技术特性是把双刃剑,既让审美得以民主化的播散与普及,也使审美变得愈加“虚薄化”。因此有人悲叹,艺术已经被“祛魅”:艺术的光环消失了。

  我倒觉得不必如此悲观,如果“祛魅”的结果是人人都可能成为生活艺术家,这不正是审美教育的初衷所在?人们要把自己的生活打造成艺术化的生活,他们本来就有这样的权利和潜力,现在更加具备了条件:人人都有写作与绘画之笔、摄像与摄影之镜头、虚拟键盘与音乐编辑器。微时代所进行的美育,是通过科技与整个文化环境形成互动,虚拟网络与社会现实得以相互生成。就像你行走在大都市街头,APP定位可以随时发现身边的文化艺术场所,手机上的“口袋博物馆”也为你指引了最佳去处,社交网络的小组分享功能还能让你游走于不同的文化圈子。人们既是欣赏者,也是创作者,他们像艺术家创作艺术那样去塑造自己的生活,而且在生活当中对自己进行了审美教育。

  微时代的“审美教育”明显不同于传统审美教育。在美术馆与音乐厅里,艺术品与观众或听众之间形成了等差关系,艺术品高高在上,充当老师,受众则好似学生。区别于这种“园丁教育”模式,生活美学走的是“平等教育”之路,人们与文化对象形成了既开放又对话的动态关联,而非来自他人的等级教育。

  在美术馆与音乐厅度过的“审美时间”,往往是日常生活的中断,审美结束后还要回到日常生活之中。然而,微时代的美育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美育,从日常生活到审美、再从审美到日常生活,都是延续而贯通的。传统的美育还曾囿于校园,但是学校美育毕竟是暂时的,每个学生都要毕业,离开学校的学生又到哪里寻美呢?日常生活才是大众的常态,在其中进行的美育才是长久之计。

  因此,微时代的生活美学就是这样一种“大美育”:不囿于艺术教育,而是文化化的教育;不囿于小众教育,而是大众化的教育;不囿于他人教育,而是自我化的教育;不囿于校园教育,而是终身化的教育。

  在微时代,人们越来越接近审美教育的终极目标:那就是实现大众的“审美人权”,进而将人人都塑造成生活的艺术家。审美作为一种权利,其实现一方面取决于作品本身的审美价值,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公众的审美体验水平,通过审美创造与公众之间的良性循环,才能逐渐累积成为社会的“审美财富”,从而为广大的公众所共享。如果没有相应的审美素质的人群,即便提供再多的审美品,人们也未必能够参与其中。而培育民众的“审美文明”的基本素养,则有赖于借助新技术推动“生活美育”全面深入的展开。

  质言之,微时代“生活美学”所造就的大众的审美生活,不仅带来了“文明素养”,更在于实现了“文化人权”。因此,艺术并未终结,而是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艺术民主化时代,拥有着前所未有的可能性。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12日 14 版)

(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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