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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达:游客“黑名单”单独“行动”难让游客“长记性”

2015年05月10日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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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宏达:游客“黑名单”单独“行动”难让游客“长记性”

  文|董宏达

  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一个月后,国家旅游局近日公布了第一批不文明行为“榜单”,4名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包括游客的姓名、性别、籍贯、不文明行为事由等信息。但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目前为止,即便进入“黑名单”,游客的出行以及生活也不会受到影响,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要让不文明的游客“长记性”。(5月9日《北京青年报》)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被简称为游客“黑名单”制度。实施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除了惩罚不文明游客外,也有警示他人,进而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人们期盼这项制度早有记录行动。近日,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了首批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中,大闹亚航骂泰国空姐、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爬红军雕塑照相的4名当事游客全部上榜。其中,爬红军雕塑照相游客被拉入“黑名单”10年。

  对这个处理结果,网上不少叫好声,认为说到就要做到,把不文明游客拉入“黑名单”,尤其对爬红军雕塑照相游客被拉入“黑名单”10年,更感觉解渴。但拉入“黑名单”后,这些有污点的游客真的会受到限制吗?

  先说旅行社。游客上了旅游局的“黑名单”,最该受限的是再次跟团旅游。然而,目前为止,多家旅行社给出的答复是:暂时无权阻止这些游客参团,只能婉拒。因为只要对方支付了参团费用并签订了合同,旅行社也只得服务,旅行社无权做出更多的干涉和控制。如果“黑名单”游客自由行,游客完全不受限制的。

  那么,“黑名单”游客到了景区还会有限制吗?目前也无法对其进行限制,因为,目前在国内的购票景点,游客购票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等信息,另外,有很多已经免费开放的景区景点,“黑名单”游客更是可以自由出入。

  根据《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在必要时,旅游主管部门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那么,“黑名单”游客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会受到限制吗?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游客“黑名单”暂时在银行也不管用。个人申请贷款需要提供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在游客“黑名单”没能进入征信记录中,贷款的申请不会受到影响。

  上述这些情况表明,游客“黑名单”制度目前还是粗略规定,单独“行动”。所谓粗略规定,是指这个制度在处罚上还缺乏依据。比如,《办法》中规定,“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但目前实际处罚的4个案例中,爬红军雕塑照相游客被拉入“黑名单”10年,显然这个处罚期限与规定的“一至两年”不符,也没有其他依据佐证。缺乏依据的处罚既难把握标准,又难以服众。

  所谓单独“行动”,就是旅游“黑名单”尚未与金融、公安、海关、边检、交通等系统延伸接轨,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系统没有依据约束和限制被拉入旅游“黑名单”游客的行为,只是在旅游系统记录和媒体曝光,形不成“过街老鼠”的态势,制度的约束力和告诫力就会打折扣,也难让游客“长记性”。

  作为一项惩罚性质的制度,应该具有严肃性。而严肃性的前提是严密、周全,上下左右贯通,这样实施起来才会起到协调动作、共同发力的气势。旅游“黑名单”制度要发挥效力,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配套措施,尤其在处罚标准、处罚时间上,要有依据遵循,甚至还应给申诉复议权利,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让“黑名单”制度在实施中,无可挑剔,切实有效。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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