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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根治“低价团”乱象考验监管执行效力

2015年05月07日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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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堂吉伟德:根治“低价团”乱象考验监管执行效力

  文|堂吉伟德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段近5分钟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疯传网络, 视频曝光后,社会舆论首先对准了这位导游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关于“低价团”对游客、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整个行业影响的思考也愈加深入。记者调查发现,“低价团”除了强制购物的“潜规则”外,还存在强制收取高额押金等现象。(5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公开报道显示,低价旅游团、强迫旅客在指定购物点消费等旅游行业乱象依旧严重。如今,旅游法实施一周年有余,“不购物我鄙视你”和司机逼得游客大便失禁等反面教材,依然不时被媒体曝光,并引发公众对旅游行业乱象的深度忧虑。虽然积弊重重的旅游行业乱象,需要较为长期的综合整治才能根本好转,不过针对一些个案的解剖,又不难发现,“购物团”乱象是对监管效力的检验,也是对如何升级监管的考验。

  如果说之前的旅游乱象,很大程度取决于法律和制度缺失,然而实施新的旅游法之后,应当说补强了这一短板,但种种行业乱象如“牛皮癣”一样顽固,而治理承诺也沦为了空头口号,就跟监管的效力不足,有着互为因果的关联。2014年黄金周期间,有媒体就黑旅行社欺骗游客问题采访某地旅游局,得到的回复是,“未注册的单位不在我们监管之列,我们只能对有资质的旅行社进行管理和处罚”。

  徒法无以自行。解决了立法层面的“最先一公里”,如果不能抓好落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那么法律就会成为摆设,“史上最严”也会沦为空谈。解决和处理个别低价团并不难,问题在于如何就个案之下的行业生态,实现从标到本的有效治理。因为从现实来看,解决旅游行业的乱象,并不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比如对解决“零团费”的乱象,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条例》第27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并规定“如果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所提供的费用是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要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可大量的“零团费”案例说明,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执行。

  “一流的景区,二流的秩序,三流的管理”是目前旅游行业存在的普遍性现象,这样的价值倒置也造成行业乱象得不到根治。一方面,囿于地方利益的考虑,监管层面往往有选择性的执法,甚至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承诺的整治也往往虚掩一枪;另一方面,九龙治水的监管格局下,也给不作为和慢作为预留了空间,也才有了面对非注册旅行社和黑导游,相关旅游局有了“不属我管”的责任推卸。

  监管的真空和交叉部分越多,意味着维权的难度加大,成本增加,也表明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很轻易的逃避处罚。因而,从根本出路上看,要根治旅游行业的乱象,首先要让公共责任坚挺起来,让法定的条款得到真正的落实。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组织和协调的机构,整合各种监管力量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则要将责权利对等和挂起钩来,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成为常态。同时应当实现责任倒查和过错追究制,对旅游行业乱象较严重的地方,在进行履职评价的基础上,应当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此促进“把关者”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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