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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见解:从保护创新看专车管理

张国华
2015年05月07日05: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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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车运营,与其简单地叫停,不如纳入监管体系

      

  对于专车这样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产生的、切实便利了人们出行的服务创新,监管方应该做的是尽快完善管理办法,在尽可能少干预市场运营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到监管体制内,让人们能在有法律法规监管、有更好的服务、安全保障机制下享受到专车这种服务创新带来的便利。

  事实上,从服务模式到服务质量,专车与人们熟知的路边随机揽客的黑车,有区别。黑车司机身份无法辨识(不规范的专车平台也有身份识别问题),乘客安全和服务质量都无法保障,同时价格靠口头协商,效率低,而且黑车通常为一次性服务,乘客无法事后追索,只能在每次使用黑车时“自求多福”。

  而专车通过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让乘客与司机能充分获取对方身份、信用信息,服务全程有位置信息记录,保障了双方安全。价格通过网络平台事先达成协议,高效实现了供求双方的匹配。最后,通过服务评价体系形成了对服务后效性的约束,司机有充分地提供优秀服务的动机,保障了服务质量。

  我认为,在专车问题上,服务是否是公开、公平、合理,才是关键。

  诚然,专车运营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存在一定问题,但面对这样一种受到社会和民众广泛好评的优秀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与其简单地叫停,更好的办法是否是政府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特征、让专车运营合法化的法规政策,从而将专车纳入相关的监管体系里,让其拥有合法的市场地位,进而优化城市交通运输服务效率和质量呢?

  中国经济在从工业主导型向服务业主导型转型,在从“土地”的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下,我们为什么面对更大的人的交通运输服务需求时,却禁止基于高新技术的专车服务,加剧出租车市场供需的不平衡,进一步固化已不合时宜的出租车行业垄断地位呢?

  从更深远的意义上看,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当下,创新驱动成为国家发展的主动力。创新不是政府管理出来的,而是在政府营造的大环境下,由个人、企业、非政府机构创造出来的。只有给市场以充分的空间,才会有更多的创新问世。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07日 15 版)

(责编:白宇、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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