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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百川:从“21岁办大案”看中纪委的用人之道

2015年05月03日10:42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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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秦百川:从“21岁办大案”看中纪委的用人之道

  在今年五一前夕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中,来自中纪委的高玉洁格外吸引人们眼球,1981年出生的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已连续14年奋战在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一线,特别是她21岁的时候,就已经独立主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违纪违法这样的大案要案。(5月2日《长江日报》)

  21岁,顶多也是大学本科刚毕业的样子,这要放在中国其他的党政机关部门,说不定还在给领导搽桌子、倒开水呢,这样的现象常被美其名曰:“年轻人要多锻炼。”等到二三十多岁的姑娘小伙锻炼成了四五十岁的老油条子,才开始考虑给他们安点职务,压些担子,并表示这是组织长期观察培养的结果。

  中国民间有句俗语,叫做“前20年小,后20年老,中间这20年正当好。”意思是说一个人一辈子想干事、能干事的年龄大概是20岁到40岁,这个时期的人特别能够胜任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小了,没经验,没能力,老了,没精力、没心力。因此一个人要想凤凰涅槃,成为真正有用的人才,除了年轻时候要珍惜光阴、努力奋斗之外,关键还要有干事创业的机会。

  近年来,年轻干部的提拔使用特别受群众的关注,“最年轻厅级干部”张辉、“最年轻市长”周森锋、“最年轻镇长”牟阳……那一次事件背后不是“观点大战”“口诛笔伐”。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些地方和部门也不敢再轻易的提拔年轻干部了,就算他们确实有能力,也得等到年龄大了才去考虑,这样既能堂而皇之的搞论资排辈,又能堵住群众的悠悠之口,何乐而不为呢?

  相比一些地方的因循守旧和畏畏缩缩,中纪委在识人用人方面就显得有胆色、有气度、有担当得多了。21岁的女孩子,就敢放手使用,就把她放在一线,让她自己去闯、去干、去摸索,一方面,这充分调动年轻人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年轻人的成长,保证了纪检监察事业的后继有人。可惜,这么好的用人之道,长期以来却没有几个部门敢去尝试、敢去学习。

  北宋时政治家包拯说:“常格不破,大材难得。”推动“四个全面”的不断发展,没有大量优秀年轻干部去冲锋、去拼搏、去奋斗,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只有充分学习借鉴中纪委这条放手提拔使用年轻干部的用人之道,做到“谁有本事谁来”、“谁有潜力谁干”、“谁先成才谁上”,使年轻干部感到冒尖有甜头、干好有奔头,才会有更多人想干事、愿干事、能干成事。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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