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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在“无巴掌日”反思体罚教育

殷国安
2015年04月30日05:3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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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无巴掌日”反思体罚教育

近日在浙江慈溪,由于老师体罚学生,学生竟跳了楼。目前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已经介入,学生也在医院接受治疗中。无独有偶,翻开日历,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又称“国际无巴掌日”。 据了解,它最早是美国反体罚组织“有效管教中心”于1998年发起的活动。该活动一经推出便得到世界各国响应,并被扩展为“国际无巴掌日”。于是,让人不得不反思目前我国的暴力教育问题。

教育不可简单粗暴

近年来,因暴力教育致学生轻生的惨剧时有发生。2010年3月4日,北京大兴区第八中学18岁的高三学生刘松从5楼家中跳楼自杀身亡。刘松父母称,因为作业的问题,班主任让刘松罚站并将其赶回家停课两天,导致孩子受到刺激走上绝路。2011年11月18日,河南洛阳市一名13岁的花季少女玲玲不堪老师罚做“蹲起”等体罚的折磨和凌辱,毅然选择了跳楼自杀。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又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能否换来学校暴力教育的终结?

因此,体罚致学生跳楼,应当反思暴力教育。老师在力争学生取得品学兼优好成绩的同时,应注意关心、爱护学生;特别是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进行耐心教育和帮助,不应该采用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要知道,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与学生形成代管护的关系,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由于学校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特别是老师教育失当,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不可否认,老师体罚学生,可能初衷是好的,但从法律的角度看,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只是一些家长和学生,认为老师是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善意,往往忽视或放弃了这方面的权利。在学习压力日趋繁重、学生个性普遍要强的今天,学校和老师都应当注意及时转变自己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格、隐私、休息、娱乐等方面的权利,避免教育沦为一种暴力。(张西流)

“无巴掌日”敦促教育观念改变

当舆论反对体罚孩子之后,总会有人站出来说,教育需要惩罚,必要的体罚也是有益的。但是,惩罚不等于体罚,不等于打孩子。现在的世界上推广“无巴掌日”的一百多个国家,其中有部分禁止校内体罚学生,更有部分国家禁止一切对孩子的体罚,但他们那里并不是不惩罚学生。

所谓惩罚,一是以行动纠正错误,例如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一塌糊涂,惩罚的措施就是限时把家里整理好;二是,如果孩子犯的错误比较严重,除了纠正错误,家长就会采取一些措施对孩子进行惩罚,比如取消周末外出的活动,或者零花钱减半等,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里没有体罚,也没有讽刺、挖苦的心灵伤害,反而是循循善诱的讲道理,充分尊重孩子的尊严。

借鉴国外做法,在中国推广“无巴掌日”,呼吁“虎妈”、“狼爸”、“虎老师”们改变教育观念,勿体罚孩子。 (殷国安)

(来源:广州日报)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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