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良:岂能让“农家书屋”唱“空城计”?
作为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项惠民工程,近年来“农家书屋”深入千乡万村,受到农民的欢迎。然而,记者调研了解到,在一些地方,这件好事却引来农民不少困惑:部分“农家书屋”配书脱离生产生活实际,让农民哭笑不得,甚至书屋唱起“空城计”,应付检查时,找人充当“临时演员”作读书状……(4月27日《南湖晚报》)
“农家书屋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建设“农家书屋”是迎合社会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的有力措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明生活,提升了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力地形成了全民阅读的社会氛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家书屋”存在着种种问题,集中表现为“不能看”和“不给看”。
所谓的“不能看”,是说部分展列在“农家书屋”里的书籍脱离了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村民需要的书籍没有,看不懂用不到的却一大堆。这反映出一些地方没有从实际出发,没有设身处地地“想村民所想”,这才出现了部分“农家书屋”配书脱离生产生活实际,让农民哭笑不得的尴尬情形。所以书屋的书要由农民做主,即要求相关部门征求农民意见,根据农村需要配备书籍。切莫搞形式主义——有书就行。
所谓的“不给看”,表现为“农家书屋”的管理不当。一方面是搞形象工程,设立“农家书屋”就是为了通过新农村验收,完成任务,验收过后“一锁了之”。另一方面是没有专业人员管理,造成书籍损毁丢失现象严重,无奈之下只能“闭门拒客”。面对这些现象,专业的书屋管理制度是根本出路。这就需要相关负责人制定与落实合理的借阅制度,如规定借阅时间、建立书屋奖惩制度、借阅者凭借为书屋贡献值借阅等。
“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有着深远意义的长期惠民工程,是一项需要维持良性运行的经营性工程,既要做到“书屋有好书”,又要做到“好书好阅读”。切莫“一锁了之”,再唱“空城计”。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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