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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末班车

2015年04月24日15:12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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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末班车

  夏 琦

  “愿你不再错过末班车,愿你和你深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复旦大学“总务处综合办公室”的最文艺回复,在几天时间内刷了朋友圈的屏。最初看到这个帖子,觉得母校果然幽默有趣,不同凡响,但细想想又觉得,仅有文艺,还是不够的。

  将心比心,如果大晚上的我踩着点儿来到候车点,却发现校车提前开走了,留我一个人站在夜幕中,心里多少会有点儿郁闷。这位同学说的是“又提前了一分钟”,也就是说,这郁闷,已经不是第一次。你可以说我处女座,但我始终认为,规定了9点发车,如果没正当理由,8点59分开车,亦属违规。校车提前一分钟发车,可能是同学的手表时间有误差,也有可能是校车已经满员,但这些情况,有没有调查,有没有传递给投诉的同学?

  人生的确不该错过回家的末班车和最深爱的人,但如果你深爱的人不爱你,你做再多努力,也是白搭。同理,校方需要做的,是核查校车发车时间,或者改善班次,保证准点,而不仅仅是建议同学,提前几分钟到达候车点。

  用柔软的方式回复同学,当然比冷冰冰的公务式回复,要来得人性化,这的确是值得大加赞扬的。但同学投诉的最终目的,大概不仅仅是寻求心理安慰,而是希望问题得到解决。同学的问题,转达了相关部门,处理结果如何,后续措施如何?如果校方的后续回复,能在前帖文艺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问题,才是更完美的。

  扯开一点儿,前段时间,“我为什么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案例也成了热点,个人觉得,当事人当然需要证明他妈是他妈。当时的情况是,当事人出境旅游,需要其母亲担任紧急联络人,这可能会涉及意外事故及保险赔偿等,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性质书面证明,是很正常的。法治社会,口说无凭。我们要支持的,不是不证明,而是信息的流通使证明方法简便化。

  大到国家法律法规,小到校车行驶条例,有规则,就必须遵守,这才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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