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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娱乐事件也要恪守法律底线

2015年04月18日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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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评论娱乐事件也要恪守法律底线

  认为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连发数十条微博爆料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章泽天的不实传闻,致使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受损,京东公司CEO刘强东及该公司将博主王伟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并索赔各类损失共80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被告王伟辩称:并未编造不实言论,只是转发娱乐新闻并进行评论,如果连娱乐事件都不能评论,那以后谁还敢在网络上说话呀,这挺可悲的。(4月16日《北京青年报》)

  800万元的索赔,对高校普通讲师王伟来讲,无疑是“天价”。按其话说,10万元诉讼费都掏不起,“知道刘强东告我后,我整个春节都没过好”。显然,原告刘强东及京东公司提起的名誉权诉讼,已对被告王伟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其深感“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已删除了大量相关微博评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被告王伟并未意识到其先前评论的不当性、危害性。比如评论“章东恋”是为京东上市炒作,消费“奶茶妹妹”的名气,消费完了,就要分手;还将刘强东删除私人微博与季建业被抓的敏感事件关联,说“奶茶妹妹”父亲被牵扯进去且已经被控制,京东连忙撇清关系而删微博,等等。但这些评论,均具有随意编排炒作成分,缺乏事实根据,已涉嫌构成对原告、“奶茶妹妹”及其父母的恶意诽谤,并被大量媒体和个人引用、转载,形成广泛传播,引发网民对原告、“奶茶妹妹”等的指责和恶评,造成名誉权侵害。

  确实,网民可以对娱乐新闻、事件进行评论,这也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言论自由不等于是放任自由地言论,而要恪守道德、法律底线,以不伤害他人的权利、自由为前提。真实、客观、公允、理性、合法,是新闻评论的伦理规范。不仅仅是评论严肃的时政、商业新闻要求如此,评论不那么“严肃”的娱乐新闻、娱乐事件,包括对公共事件、公众人物的评论,都莫不如此。

  以公众人物隐私权受限制、娱乐事件具有“娱乐性”和不“严肃”等为借口,而随意评说、过度消遣,“八卦”炒作无底线,甚至不惜捏造事实、造谣惑众,“娱乐至死”,以致造成他人、企业的名誉、商誉、社会评价受损,严重伤害合法权益,就丧失了新闻评论伦理,触碰了道德与法律红线,同样会为此付出法律代价,受到法律制裁。

  具体看,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侵权赔偿等的民事责任;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的行政责任;故意捏造散步虚假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构成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无论是网上发言,还是评论新闻事件,都有自由边界,那就是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这是维护网络健康、良性运行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如果意识不到这一点,并执迷不悟,进而遭受法律惩罚,那就真的可悲了。

  文/符向军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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