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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惜朝:是否特赦腐败官员当先问问民意

2015年04月16日09:15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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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王惜朝:是否特赦腐败官员当先问问民意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日前在一次演讲中披露,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期对是否有可能特赦腐败官员的提问,表态称“还不到时候”。(4月14日中青网)

  中国的反腐败事业正在轰轰烈烈进行。一些杂音、怪话和网上的谣言似乎也开始在坊间流传。如反腐影响经济论,反腐致为官不为论,现在,又冒出了贪官特赦论。应该说,这样的言论逻辑是极其荒唐的。

  贪腐官员能否特赦呢?我们看看两个例子:唐太宗下诏大赦天下,规定不论罪恶轻重,包括死罪在内,都予赦免,但赦令中却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免之列。宋王朝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为不赦之罪。宋太祖在位期间,曾两次下诏大赦天下,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

  由此观之,封建时代的贪官尚不在“特赦天下”之例,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对腐败分子能网开一面?对腐败行为能一笔勾销?

  或许,提倡“反腐赦免论”者又要搬出香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对部分腐败人员的赦免政策,认为香港的赦免政策是香港走向廉洁的关键。但真相是如此吗?事实上,当时还是有一百多人没能享受特赦,118名警务人员被强令退休。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出,香港的特赦并不是全面无条件赦免。

  腐败是对国家与民族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老百姓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必须零容忍,必须严惩,绝不能网开一面。其实,并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识,只有稍微动一下脑子,就不难发现这种说法的真实目的和其荒唐的逻辑。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来讲,“特赦”贪官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宪。我们一直强调要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国,除非修改法律,除非现行法律规定的情节,就不能视贪污为非罪,就不能特赦贪官,如果对贪腐官员 “特赦”,只会造成依法反腐和依政策反腐上的混乱,造成法律适用的不公,造成法律权威的降低,从而阻碍依法治国的进行。

  其次,从民意上来讲,“特赦”只会影响群众对反腐的信心。十八大后打老虎,拍苍蝇,的确给了民众反腐的信心和希望,而“特赦贪官” 会向社会释放一个非常错误的信号:腐败是可以原谅的,并且是有可能获得法律赦免的。这只会让贪官窃喜,必然也会给民众刚升起的信心和希望以沉重打击。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反腐败的政党才能得民心。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的今天,实现群众对主流价值回归的期盼,也是改善政治生态的必要之举。当下,假如无视民意,一旦实施“限期特赦政策”,就会人心向背,使群众质疑党对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

  反腐没有既往不咎只有严惩不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仅符合党的利益,也符合全体民众的公共利益。对中央的反腐大业,绝不能有丝毫的动摇质疑,要认清“特赦腐败官员”这些“杂音”的真实用意,坚决把反腐进行到底。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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