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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不能“虎头蛇尾”

2015年04月14日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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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不能“虎头蛇尾”

  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务员聘任制试点至今已有八年,聘任制下存在的一些问题,诸如聘用人员“临时工心态”致流失率高、晋升通道堵塞等也凸现出来,极大地制约了公务员聘任制的制度建设与后续推进。(4月13日《新京报》)

  公务员聘用制的开始试点与后续推进颇有些“虎头蛇尾”。八年之前,深圳率先试水公务员聘任制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媒体叫好声一片,聘用制也被社会寄予了很大的期许。如今,八年过去了,公务员聘任制虽仍然存在,但是已沦为制度“鸡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公务员聘任制的推出,并不是为了解决一两个专业技术职位的需要,各方实际上对之有更多的期许。一方面,社会期待聘任制能成为打破公务员铁饭碗、释解公务员录用制度坚冰的突破口,为几近僵化的公务员录用制度注入新鲜的制度血液,由此倒逼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社会也希望聘任制公务员能发挥“鲶鱼效应”,激活现有的委任制公务员的活力。但在八年的实践中,聘用制度非但没有兑现公众的期许,倒逼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激活公务员内部活力,反而因诸多问题的制约而陷入了制度困境。

  公务员聘任制尝试“虎头蛇尾”是对政治资源的极大浪费。制度创新就是在不断地尝试与试验中推进的,正如上文所说,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意义也在于此,通过这种尝试探索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改革,进而实现整体的制度提升,使之更能适应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所以,对于制度试点,需要做到两点:一方面,精心培育,分析其利弊、借鉴其经验,方能真正发挥制度探索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通过试点证明改革不可行,那也至少获得了教训;另一方面,针对制度试点,需要不断进行必要的制度调整、适当进行整体的配套改革,使制度试点的探索效应由点到面向整体的制度环境辐射,最终影响整体的制度格局。

  只有做到了以上两点,试点才能成其为试点。假如既没有后续的制度调整、也没有整体的配套,放任制度试点被整体的制度环境绞杀,被大环境下的制度格局扼制,这样的试点就失去了其探索与倒逼的意义,是对制度试点价值的浪费,即使失败了,可以说也非试点之罪。公务员聘用制试点的困境即是如此。

  再者,当时推行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之初,有关部门调用了不菲的政府资源,例如,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远远高于其同级别、同职位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以此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价值。就此而言,制度试点的虎头蛇尾无疑是对政府资源的浪费。

  当然,针对陷公务员聘任制于困境的聘用人员“临时工心态”致流失率高、晋升通道堵塞等问题,解决的方案不能是简单地畅通晋升通道,或者将聘用人员“瓷饭碗”转化为“铁饭碗”,这样的解决方法实际上是将聘用制人员转为传统的委任制公务员,聘任成为进入公务员序列的一个跳板,乃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真正需要的,是进一步探索适合聘任制的政策调整,以进一步的制度改革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既符合聘任制特点,又与委任制有所区别的公务员聘任制度,构建聘任制与委任制相辅相成、相互激励的制度环境。

  文/岳乾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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