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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中明:“借腹生子”产下的是“怪胎”

2015年04月10日14:53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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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晏中明:“借腹生子”产下的是“怪胎”

  记者9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计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方案,将于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4月10日 新京报)

  “借腹生子”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借腹生子”不外乎三种情况,“借腹”、“借卵”、“借腹和卵”。

  代孕可不是什么生财的捷径,其可谓蠹国病民。代孕公司为了达到“取卵”或者“安胎”目的,超规注射激素,视代孕妇女健康为无物。“借腹生子”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违法签订的协议一旦产生纠纷,势必给代孕者和无辜的孩子带来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借腹生子”产下的是“怪胎”。

  与此同时代孕市场可谓“红红火火”,打开浏览器搜素“代孕”,信息量可谓铺天盖地,全国各地的代孕公司和代孕信息让人眼花缭乱。违法行为如此猖獗,必须重拳出击,那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借腹生子”这一现象的频繁发生呢?

  需求的市场是推动的黑手。有需求才有市场,违法行为的猖獗必然有需求市场的推动。有些女性怕疼、担心影响身材,通过违法交易把痛苦转嫁给代孕妇女。还有些女性怕怀孕生育给自己的事业带来不利影响,将自己从孕育生命的过程摘了个门儿清。

  缺失的法律是高抬的“贵手”。法律的缺失也给了很多不法分子“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机会。利用给贫困女生提供这种所谓的机会,来达到自己赚钱的目的。

  丧失的伦理是未能勒马的赤手。爱慕虚荣的心理和崇尚金钱的价值观使得一些年轻的女性未能悬崖勒马,为了金钱“出租”了自己的身体。

  “借腹生子”蠹国病民,双手赞成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但也应该注意到也有一部分生育障碍的夫妇确实需要人工生殖辅助技术的介入。打击违法代孕应该“堵”疏结合,一方面打击代孕的违法行为,绝不心慈手软。另一方面,也要支持试管婴儿的相关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律,让生育障碍夫妇得以传宗接代。希望有一天“借腹生子”也能产下合法健康的婴儿。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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