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袁宝:火车晚点,铁路岂能“坐视不管”?

2015年04月08日11:26 | 来源:荆楚网
小字号
原标题:袁宝:火车晚点,铁路岂能“坐视不管”?

  因Z38次列车在京广线孝感-信阳区段发生设备故障,导致昨日Z38次在内的8趟列车晚点。乘坐Z162次列车的闫女士表示,因为晚点她延误了工作,但她向铁路部门申请赔偿遭到拒绝。(4月8日《新京报》)

  一趟列车晚点,导致乘客延误了工作,应该说,由此造成的损失,难以用金钱衡量,因而起诉铁路部门,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列车只要晚点,就必须对旅客做出相应的赔偿,从客观的角度评判,貌似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为什么乘客向铁路部门申请赔偿遭到拒绝呢?如果我们从情理和法理两个方面系统的看待这个问题,这样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首先,从情理方面看,很多乘客不理解我国铁路的现状,只知道晚点,却不知道列车运行时间受诸多方面因素制约。众所周知,列车长时间保持在运动状态下,路途长、标准高,任何不确定性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列车晚点。而造成晚点的原因有很多,有的确实是铁路部门工作原因,但多数情况却非是铁路部门责任,比如旅客上座率高、列车停点短、重点旅客服务,突发自然灾害、路外因素、以及其它情况等等。这些自然因素对铁路影响越来越大,晚点实在非铁路部门所愿。

  其次,从法理方面看,乘客购票乘坐列车,即与铁路运输企业形成了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章,均没有关于列车晚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规定。乘客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再者,火车票上只有开车时间,没有说明到达时间,列车时刻表又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按照《合同法》规定,铁路局只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就没有违约。

  况且,客观情况造成的火车延误,铁路部门一般没有主观故意,如果让铁路部门把所有的责任都承担过来,风险就很大。近些年随着中国铁路的飞速发展,铁路旧貌换新颜,无论是从高速、舒适、便捷、优质服务等方面都赢取赞声一片,但要谈到正点率,虽然也已经有所提高,但晚点情况还是时有发生。作为大众最理想的交通工具,选择铁路出行的人数众多,列车发行班次多,以2015年春运为例,全国旅客发行量预计超28亿,如遇晚点需向旅客赔偿,那么铁路运输将承负巨大压力,会过分加重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当然,列车晚点并不是铁路推辞的理由,更不能“坐视不管”,铁路部门应该针对列车晚点的事件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和解释,并且完善相关的退票和改签制度。同时针对时间成本较高的商务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和保险公司可参照民用航空的经验,设置相关的迟延险种。以此来解决列车晚点赔偿的压力和影响,这未尝不是一个亲民、合理的办法。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