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我的身体谁做主?

2015年04月06日00:06 |
小字号
原标题:我的身体谁做主?

  经过一年多时间酝酿,《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志愿捐献遗体无需征得直系亲属同意,破解“悔捐”“弃捐”困境。(4月5日《珠江晚报》)

  人们常说,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工作我做主;我的家庭我做主。但实际上真正能“我做主”的少之又少,不说别的,在广州,自己的身体自己就做不了主。按照以往《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遗体捐献人在填写申请表以及捐献时,都必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同意才能完成逝者遗愿,如果任何家属表达反对意见,义举就会被一票否决。这个规定很简单,一些开明人士尽管同意或申请了故后遗体捐赠,但这种申请能够成功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一旦身故不能说话之后,自己的亲属中只要一个成年人反对,就能打破你的遗愿。

  正是因为这样,广州市近年来尽管申请捐献遗体的志愿者不少,但真正能够如愿以偿达到目的的却凤毛麟角,很大一部分都在死亡后被亲属们“一票否决”了。在我们的社会,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志愿捐赠遗体的人本来就少,而且绝大部分人“落个全尸”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加上这样一个神奇的规定,致使遗体捐赠更是雪上加霜。据悉,由于可供医学研究和教学用的遗体很少,给我们的一些医疗科研机构和正常的教学造成的影响很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机构甚至不得不花大价钱从海外订购。

  遗体捐赠必须征得亲属的同意,这一规定虽然比较“人性化”,但实质上却是最不人性化甚至是违背人性化的。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死者为大,要尊重死者,就应该完全践行死者的遗愿。亲人愿意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社会,这本是一件利国利民更彰显自己美好品德的事情,而亲属为了自己的脸上“好看一些”,就轻轻挥手否决了,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更是亵渎了死者美好的品德和爱心。本来要把自己的身体捐赠社会,让精神永存,现在却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这更是一种无情和残酷。

  在西方许多国家,捐赠遗体是时尚,也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尽管这里有社会观念的不同,更有遗体捐赠手续简单毫无门槛的原因,那就是“我的身体我做主”。不管亲属的意见如何,哪怕是夫妻子女,自己一旦生前签字申请,也就算“板上钉钉”了。现在广州市经过多年的挣扎,即将推出的《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终于从亲属的同意中挣脱出来了。这虽然只是一点变化,却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我的身体我做主,活着是这样,死了也这样。虽然不能算是“入土为安”,却照样含笑九泉。

  文/朱少华

(来源:红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