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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秋:击碎“大鱼吃小鱼”的驾考腐败链

2015年04月06日10:58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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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秋:击碎“大鱼吃小鱼”的驾考腐败链

  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近日二审判决,湛江市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受贿224600元,获刑10年。据了解,这起案件中,39名涉案考官主动上缴红包共计2100余万元。(4月5日《羊城晚报》)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小虾吃河泥”,这句人们十分熟悉的谚语,道出了自然界广泛存在的生存法则——食物链关系。

  这种“大鱼吃小鱼”的自然界法则,在广东湛江市,曾经演绎成为驾照考试上的潜规则,并形成了一条腐败的利益链。

  湛江驾考的潜规则是:学驾驶的学员交红包给驾校教练或领队,教练或领队将红包转交给考官,考官再向车管所长行贿。在这条驾考的“食物链”上,学员们是“河泥”,而车管所长则是大小通吃的“大鱼”。

  驾考形成“大鱼吃小鱼”的腐败链,是因为学员、考官、车管所长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利害关系。学员交红包是因为考官掌握着驾考“生杀大权”,交红包以换取考官的关照,驾考方能顺利过关。而考官向车管所所长行贿,是因为所长掌握着考官的“生杀大权”,行贿以获得更多监考机会,并在轮岗时留任,从而保住“吃河泥”的机会。

  驾考腐败对驾考生态造成严重破坏。驾考,本是培养合格、安全、文明驾驶员队伍的需要。当驾考中“大鱼吃小鱼”的潜规则大行其道,不仅对驾考的公平公正构成严重冲击,使驾考的作用受到削弱,而且会对社会风气形成极大的影响破坏。

  驾考腐败链的形成是由于缺乏必要监督所致。在驾考的权力格局中,车管所长、考官拥有绝对的权力,且他们的权力在相对封闭空间运行,其权力缺乏必要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大鱼吃小鱼”的局面便顺势形成。

  用制度“阳光”击碎驾考中“大鱼吃小鱼”的腐败链。制度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针对驾考中监管缺失形成“大鱼吃小鱼”的腐败链情况,需用制度规范驾考中车管所长、考官、学员的关系,将监管落实到驾考中的各个环节,使学员不敢送红包,考官和车管所长不敢收受索取红包,杜绝暗箱操作,使驾考在阳光下进行,从而有效遏制和预防驾考中的腐败。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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