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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执勤抽烟”抽掉政府公信力

2015年04月02日17:39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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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郑端端:“执勤抽烟”抽掉政府公信力

  3月31日,有网友在一论坛发布题为“通江警察吐云吐雾好不休闲”的帖子,称通江县公安局警察在当地茶文化旅游节的执勤过程中抽烟,并配发3张相关照片,引起热议。(4月1日四川在线)

  从报道得知,通江县公安局警察在当地茶文化旅游节执勤过程中抽烟,被网友爆料出来,有图有真相的呈现,立马就引发热议。有的谴责警察公众场合吸烟有损人民公安的形象;有的表示了对当事人的理解,“事实上抽根烟也不算啥子,烟可以提神,缓解疲劳,这点我觉得应该还是可以理解”;更有甚至称“兄弟,借个火”。一系列的调侃把“抽烟”警察推上了风口浪尖。虽然纪委已对“吞云吐雾”的派出所副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关禁闭3天的处罚,但沸腾的网民仍然不依不饶。

  其实,我国2000年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早就规定:公安民警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那么,不禁纳闷了,警察都如此吊儿郎当,漫不经心的看似巡逻,实则吞云吐雾“潇洒”,在茶文化旅游节如此场合,姑且不说对警察形象的玷污,万一发生紧急事件,这样状态的“副所长”能否第一时间冲出去,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呢?这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还有,中办、国办去年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显然,“抽烟”警察早就将这样的规定抛之脑后。

  不得不说,长期以来,警察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缺乏权力的制约,警察打人(甚或把人活活打死),是一种屡禁不止的社会痼疾。在大街上对于警察的作风“问题”,执法执纪问题出现的时候,作为一般的平头老百姓肯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会去监督公权力。从此处看,曝光警察“吞云吐雾”的网友值得点赞。

  现在,一些干部一旦戴上权力的“高帽”,坐上“官位”,进入机关单位,即判若两人,手握权力,脾气见长,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唯我独尊;要么在父老乡亲面前,冷漠无情,显示官民区别,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可见,缺少监督,无人敢监督、不愿监督,让警察的特权意识、官僚主义、飞扬跋扈作风不断滋长,如果不对这种“权力蛮横”行为严厉惩处,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更难以服众,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笔者认为,“执勤抽烟”:抽的不是烟,是蛮横,更抽掉了政府公信力。要坚决杜绝这样的“抽烟”蛮横,一方面,作为警察要强化自身修养,深刻反思,牢记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坚守党纪国法,不越权、不妄为,莫让权力变形走样。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对顶风违纪、失职渎职的警察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惩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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