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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微议录:当广场舞遇上“国标”

2015年04月01日03: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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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国家体育总局推出由专家研发的12套广场舞,引发社会热议。有人认为,广场舞本是一种自发的群众行为,各路“大妈”自娱自乐就好,相关部门何必插手?推广方则表示,“不是要让全国人民跳一样的,只是一种科学引导”“希望菜谱再丰富一些”。

  各有套路的广场舞,是否需要通过统一的标准来规范?民间休闲锻炼方式,是否需要科学引导?本期微议录,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微友们的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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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

  

  草根活动当百花齐放

  广场舞是“大妈”们茶余饭后自发组织的健身活动,也是在日益“原子化”的社会背景中,人们追求集体归属感的社区凝聚方式。具体操作细节如何,并不需要相关部门过多指导与管控。反倒是这种草根活动是否会对社会产生如噪音污染等负面“溢出效应”,需要管理部门多多作为。

  广场舞人群的舞者,不讲求动作多么规范标准,不追求集体的排名位次,“自我感觉良好”便是最大的获得感。如果非得树立几套“国标”,最终令广场上各具特点,甚至让人捧腹的舞姿变得千人一面,原本丰富多彩、生机勃勃的广场舞,也就失去了其乐趣与活力。

  ——@密涅瓦的猫头鹰

  广场舞也需科学引导

  自从婶婶喜欢上广场舞,总是隔三岔五地叫我帮她下载广场舞视频和舞曲。面对网上花样繁多的广场舞,真不知道到底“哪家强”,只能多下载一些,先跳着试试,感觉不好就换。于是总想着,要是有专业机构推荐一些高质量的广场舞该有多好。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推出了12套广场舞,正好顺应了这种需求。

  这12套广场舞是一种引领和示范,目的在于激发各地群众创作出更多适合自身条件、既美观又能健身的舞蹈。考虑到很多人并非舞蹈专业出身,希望有关部门针对实际,尽快制定编舞规程,加强引导,争取让广场舞舞得更健康、更美。

  ——@付冬民

  “国标”要用在正途

  我家楼下不到100米处,天天有人跳广场舞。不光是大妈,大姐大嫂小姑娘也跳。作为一项涉及面广泛的群众健身活动,广场舞客观上需要科学引导、合理组织。现在有了“国标”,舞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标准,不失为一件好事。

  也要注意到,在全国推广是好事,但一定要避免与“国标”的推广力度挂钩。广场舞是一种由民间兴起的休闲健身活动,不能单纯为推行“国标”,逐级搞评比、发奖牌,反而滋生无谓的成本和干扰。期待“国标”的和煦春风,吹拂广场舞自然生长。

  ——@刘维钧

  关键在于跳得开心

  母亲同小区里的“大妈”们跳过广场舞,流行音乐的节奏感极强,领舞者的示范非常有效,学几次就能跳出看似随意却整齐优美、畅快协调的舞步,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连围观也成了享受。跳广场舞的队伍当中,不乏一些年轻人,想来也是被这种欢快、愉悦的氛围吸引来的。

  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就是群众需要的。各地区文化、习惯不同,城市和乡村,南方和北方,广场舞也会有不同的味道,只要大妈们跳得开心、舞得起劲儿,身心愉悦、容光焕发,有谁在意它是不是“国标”,够不够高大上呢?

  ——@紫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01日 05 版)

(责编:宋煦冬、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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