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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打假?

2015年03月24日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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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看待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打假?

  打假第一人王海从业20年,给名下公司定下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去年通过花费200万买假货,赚得400多万,为保护安全曾带陆战队员帮人维权,他称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3月23日《新京报》)

  王海如今是职业打假,职业打假对不对?当然对。职业打假比普通消费者打假维权水平高,因为职业打假具备专业的商品知识和法律、政策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在我们的社会,职业打假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职业打假很多,对制假售假的打击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制假售假就会大大减少。可以说,广大消费者受益于王海的职业打假。

  事实上,打假主要是政府的职责,现在假货泛滥与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或缺位有关。如果政府在打假方面积极作为、无懈可击,职业打假就会失去存在的现实性。有关部门与其指责职业打假,不如反思自己的失职或缺位。

  问题在于,王海的职业打假以赚钱赢利为目的,知假买假,专门去买假货进而索赔,这与普通消费者要买真货但买了假货的维权情况不同。在法治国家,法无禁止即可为。既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职业打假的明文规定,公众就应当接受王海职业打假的存在。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王海称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从道德的角度看,王海的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打假怎么就与正义无关?打假在客观上对于遏制制假售假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无论王海承认不承认,打假与正义有正相关的关系。至于说赚了钱才更高尚,把赚钱当作打假的目的,这显然难以让人苟同。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语境下,打假不能不讲是非善恶对错,只认钱、钻钱眼,恰恰不高尚,把高尚庸俗化了,可能造成一些人观念的错乱,不妥。

  文/于文军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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