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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破除“行政化”,划清权责

人民日报深阅读:法官检察官,办案不当“官”

本报记者 郝 洪
2015年03月24日03:3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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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要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逐级请示、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

  上海司法改革试点中,法官、检察官明确了权力清单——哪些事项是可自行决定的,哪一类案子是可在自己这一环节终结的,哪些责任是自己必须担当的;每个院长、庭长、检察长也有一份清单——哪些属审判管理职权的,哪些法定程序事项是需自己审批的,哪些是超越了自己分管范围的。

  去行政化后,法官、检察官怎么当?权力清单“拎清”责任,办案不当“官”。

  权责:主任检察官、主审法官“挑担子”

  去年启动的上海司法改革中,作为改革试点单位的闵行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一项该院在2011年率先开展的放权改革试验。

  “我们想减掉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案效率。”该院检察长潘祖全介绍,此前“许多案件要报副科长、科长、分管检察长层层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而全程办案的人没有决定权,有决定权的人不熟悉案件,谁来承担办案责任?”

  于是,闵行区检察院先在刑事检察部门选任了主任检察官,每个主任检察官带2名检察员及若干检察辅助人员;为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列出可独立决定的“权力清单”,将一部分原本掌控在科长、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手中的办案权限下放。

  “每进来一件案子,我们都要先从复杂度、敏感度等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凡三级风险以下的案件,可由主任检察官自行决定,三级以上风险案件报分管副检察长。”潘祖全说,“改革后,大多数案件可以终结在主任检察官这一环节。”

  目前,该院有26名主任检察官。去年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天数比2013年同期缩短3.52天。主任检察官徐清说:“现在,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每个办案流程都反复推敲。”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审法官何渊也表达了同样的感受:“现在得‘挑起担子’”。

  2014年4月,上海二中院开始试行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下的主审法官责任制,如合议庭意见一致,合议庭自己决定。据了解,司改启动至今,上海4家试点法院直接由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均达到99.9%。

  厘清:权力清单、全程留痕规范院领导管理权限

  改革后,法院、检察院领导们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不意味着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当甩手掌柜,而是明确管理权界限。”潘祖全说,“我们规定,四级风险以上的案子报分管检察长,更复杂的案子再报检察长,或上检委会讨论决定。”

  上海二中院也以权力清单明确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一方面,规定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管理、法定程序事项审批等方面的权力;另一方面,院、庭长不得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裁判文书,不得强令合议庭改变评议意见,不办案子就没有案件的裁决权。上海二中院还规范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

  院、庭长对个案的监督、指导可通过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组织化的方式进行。在这些会议上,院、庭长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被书面记录并归卷或留存,全程留痕。

  改革后,合议庭直接签署裁判文书的比例上升了,院、庭长就有更多时间参与案件审理。在上海二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等均被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从2014年4月至2014年底,上海二中院院长、庭长共参与审理案件2433件,同比上升了18.7%。

  保障:联席会议当好“智囊”,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减少请示审批,办案效率提高了,质量更要保证。

  “在一些案件上,主任检察官对承办检察官做出的决定有审核权。审核意见要书面明示,便于责任认定。”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谭滨说,若主任检察官审核意见与承办检察官意见有分歧,可在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提出建议,供承办检察官参考。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则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

  上海二中院为合议庭法官建立起“智囊团”——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及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如果合议庭意见有分歧,专业问题需要切磋,可申请上述两种会议讨论。参加会议的法官以讨论的方式,为合议庭或主审法官提供技术支撑。

  “智囊团”有建议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案件的最终处理还是以合议庭的评议结果为准,并由合议庭负责。为防止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及专业法官会议变相向院、庭长汇报案件,左右案件裁判,上海二中院明确规定,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及专业法官会议时,必须有非本案合议庭的其他主审法官参会,并设置了各庭最低参会人数,以保障会议参与的广泛性和讨论的有效性。

  “‘去行政化’不等于‘去监督’。”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目前,上海法院726个法庭全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存储、直播等功能,庭审录像光盘全随卷归档,裁判文书按期上网率达99.23%,依法可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上网公开。检察系统对不起诉案件基本实现100%公开听证。上海试点法院、检察院已建立法官、检察官司法档案,健全办案责任考评机制,将考评和评查结果作为等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24日 04 版)

(责编:耿聪、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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