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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禁补令当行法治轨道

2015年03月21日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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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史上最严”禁补令当行法治轨道

  诸暨市再念有偿家教“紧箍咒”,昨日,诸暨市教育局下发最新制定的《诸暨市教职工有偿家教、违规办班及有偿带生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教职工有组织学生补课辅导、提供学生托管或寄宿式辅导、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及利用工作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的行为之一,且以获利为目的,都视为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及有偿带生。规定之细、处罚力度之大,堪称“史上最严”。(3月20《绍兴日报》)

  为治有偿家教,教育部多年来一直三令五申发布“禁补令”,然而收效甚微,不但没有令行禁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何也?其主要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点:一是家长受“不输在起跑线”思想支配以及假期难得看管孩子等因素,使有偿家教演变为一种“市场经济”的刚需。二是一些老师有意留出的一块“自留地”好创收。三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流于形式,没有将“禁补令”执行到底。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一名高三女生跳楼自杀,留下的绝笔书是对补课的血泪控诉。女孩是不忍心父母承受补课费的经济负担而走的,对老师的“自私”和教育局禁补令的执行不严提出了追问。看后震撼人心,尤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值得反思。禁止有偿家教,既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的需要,也是树正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更是遵循教育规律,回归本真教学、纠正舆论偏见、优化课堂教学、深化课改的需要。

  毫无疑问,“禁补令”必须令行禁止,诸暨市发布“史上最严”禁补令值得肯定,也正当其时,如果运行的好可以全国推广。只是,这个禁补令应该执行有度,应保证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所有的校规制度都应该小于国法,否则就有狭隘“家规”之嫌,也就必然行之不远。

  不难发现,诸暨市这个“史上最严”规定执行主要措施无非是严惩和连坐两个,从经济上加大处罚,从政治待遇上进行严厉惩处,试图通过加大一个人或一个集体的“违法”成本来倒逼有偿家教行为停止绝迹。

  “县官不如现管”,“领导抓,抓领导”,这样的管理办法在短期内或许会收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这种高压手段未必很灵,震慑效果有限,或许还会引来更大的阻力或申诉。因为,“史上最严”禁家教规定有些方面不同程度上涉及了侵权问题,甚至有不合理的“懒政”成分。

  比如教师的个别家教行为会追加到学校的连带责任,教师违规带生被查实,将影响到所在学校的每个老师的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这种“株连九族”的处罚就很不公平,已侵犯到了其他老师的合法权益。不管什么样的制度规定,首先都必须是合法的。法治社会,只有在法制轨道内运行的“史上最严”规定,才是切实有效的制度。期待诸暨市“史上最严”禁补令以法律为准绳,以实事为证据,做到科学亮剑。

  文/徐大发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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