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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化缘真是小事情吗?

2015年03月19日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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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派出所化缘真是小事情吗?

  陕西安康旬阳县棕溪派出所,因频受灾至今欠下近30万外债,所长杨必军给商会写求援信“化缘”。3月18日下午,旬阳县公安局通报称,春节期间,当地一广州客商回老家过年期间,交谈得知该所经费困难,主动提出帮助解决。所长杨必军在县局不知情情况下,发出求援信。目前,该所尚未收到任何捐助,该局已要求深圳陕西商会立即停止捐助活动。(3月18日《新京报》)

  不是万不得已,堂堂派出所所长,应该不会有求于人,更不会用求援信的方式求援。棕溪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2008年对宿办楼进行改建,资金来源不足部分由派出所自行解决;2011年8月又对其建设、装修等,时隔多年,欠下的外债无法偿还,被逼债的日子不好过,恳请商会伸出援手也算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过,欠债就“化缘”,所长拉得下脸面,却给旬阳县公安局出了道难题。旬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其他派出所也可能有欠债,甚至比棕溪派出所欠债更多。旬阳县公安局若默认“化缘”的做法,其他派出所会纷纷效仿;如果反对“化缘”,旬阳县公安局拿不出钱来还债,谁当这个派出所所长仍会面临尴尬。旬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目前正调查了解此事中,或是在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的纠结中。

  派出所“化缘”,不仅是所长个人脸面和公安局如何面对的问题,还有如何公平执法的问题。如果商会与棕溪派出所无瓜葛,井水不犯河水,所长求援信说得再诚恳,商会未必会买派出所的账;商会与棕溪派出所存在管辖等方面的关联,与派出所有过交往或者可能会有交往,派出所收了商会的钱,就构成一种交易。即派出所本应对商会无偿服务,就被视为一种有偿交易。如果商会有违反法律的事,派出所是否公平执法、公正处理,就是一个问题。

  因此,从发出“求援信”的那一刻起,派出所所长就扮演了一个“双面人”的角色。既然低头向商会求援,就需要面对商会可能提出的要求,拿执法权作交易,使公安部门的形象和信誉受到折损。尽管这是可能性话题,某种意义上看,公安部门的色泽会变得黯淡,权力被异化,却是不言而喻、无法回避的。退一步说,即使“化缘所长”既收了商会的钱,又做到公正执法,也保不住公安部门固有的形象和声誉,堵不住公众对派出所说三道四的嘴。

  耐人寻味的是,派出所所长杨必军称,“这是个小事情。”但被人放到网上去,把它放大了。派出所所长认为“化缘”是小事,可能所长以前也曾“化缘”过,“化缘”过程很简单,结果很满意,还可能公安部门对派出所求助从没有较真、追究过。百姓一眼看出是权力交易,当局者却认为不足挂齿,不理解为什么能够轻易得到捐款。可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需要在统一执法者的思想,凝聚法治共识等方面做许多工作,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文/卞广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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